西宁的奖励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位(含全市定向招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提高5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以上加分项目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海东市奖励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核实后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3.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经核实后,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海北州奖励条件
1.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或最后一个学期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主动在笔试总成绩中直接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职位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职位加5分。
3.父母在柳州工作满三年(或现户籍在柳州满三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职位的,满三年不满10年加1分,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5年加1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加2分,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加3分,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加4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黄南州加分
1.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直接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岗位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加5分。
2.对父母在六州工作满三年(或户籍现为六州)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满10年加1分,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5年加1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加2分,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加3分,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加4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上述加分政策加分;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或最后一个学期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期限至2022年4月25日。
海南的奖励条件
1.在笔试成绩中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职位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职位加5分。
2.对父母在六州工作满三年(或户籍现为六州)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满10年加1分,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职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加1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加2分,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加3分,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的加4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上述加分政策加分;对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提高5分。
以上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期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果洛奖励条件
1.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上述加分政策加分;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或最后一个学期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笔试总成绩直接加分的方式,进入面试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职位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职位加5分。
3.对父母在柳州工作满三年(或现户籍在柳州)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其中,报考国家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满10年加1分,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5年加1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加2分,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加3分,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加4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以上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海西奖励条件
1.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国有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
2.父母在柳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柳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父母户籍迁出柳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本次加分之列)。其中,报考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10年加1分,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市、县、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满3年不满5年加1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加2分,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加3分,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加4分,工作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上述加分政策加分;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各点合计不得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