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疫情防控7号通告


厦门发布2022年疫情防控第2号通告

厦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通告[2022]2号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核酸一定要查。【/S2/】凡3月13日(含)以来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在厦人员,必须在3月21日前进行一次检测(免费)。

第二,进厦门一定要报。如果最近14天有在有本地病例的城市居住史,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告,做核酸检测(免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控制在大厅吃饭的人数。就餐场所上座率要控制在50%以下。保持人与人之间的用餐距离,提倡斜坐,禁止大规模集体聚餐。

四。限量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按照景区、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所、托幼机构等接待人员的最大容量。,室内不超过50%室外不超过75%。

五、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体育、商务、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活动,50人以上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200人以上应报当地区指挥部批准。红白事要报当地居(村)委会。

六。加强报告。酒店、宾馆、民宿、出租屋等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切实承担防疫责任,入住人员如发现近14天内有本地病例或发热等症状的城市居住史,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请广大市民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途中科学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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