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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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优秀人才 共计106名(第一批)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远路1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同时职位已满,未满职位继续接受报名。

(二)登记时间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022年7月27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022年7月28日16:00。

3.答辩陈述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022年7月2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022年7月29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及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的,报名视为无效。

(四)登记说明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5× 45mm)免冠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及以下。

2.申请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报名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申请人应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时期、起止页码以及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排名、研究经费等信息。)以及“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中的研究奖项(注明排名、获奖级别等信息)。

4.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资格。

5.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无开工率。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资格复审前,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研岗位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办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就业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资格。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分配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审批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任并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85898260、85891809,联系人:陆老师、马老师。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局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监督。

纪检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先生。

七。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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