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警限行规定

ugo2022-09-09  14

11月10日西安交警发布最新限行规定

Xi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Xi生态环境局

Xi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

交通管理措施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行,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体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实施

一、时限:

2021年11月15日(周一)至2022年11月11日(周五),工作日7: 00至20: 0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如因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至工作日,则不受限制。

二。禁区:

在Xi市行政区域内,以Xi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为中心,向南延伸至中南大道、杜妍路与三星高速公路(不含)连接线以北,西汉高速公路以东,西左高速公路以西。向北延伸至西咸北环路(不含)以南、颜夕高速以东、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通过本市高速公路但未驶离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不受限制。

三。限制: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含临时)。星期一限于1和6,星期二限于2和7,星期三限于3和8,星期四限于4和9,星期五限于5和0。

四、外地机动车辆进入禁区,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下列机动车辆不受限制:

(一)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快递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运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经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发放专用登记标志的邮政车辆和快递车辆;经民政部门批准,喷涂“只准救援”或“Xi安救援”标志的民间救援专用车。

(4)殡仪馆的殡仪车。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有统一标志的行政执法车、防汛车、抢险车、清障专用车、园林、环卫、道路养护专用车。

(七)执行任务的装甲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查勘车。

(八)“使”、“领”号牌车辆和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输新鲜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和水果、新鲜水产品、活畜、鲜肉、鲜蛋、鲜牛奶等。)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6.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应深化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和地铁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和人行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和增加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确保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的应急性。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体质量指标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车辆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体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行(限行)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体污染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制管理的区域、时间和规则,并提前告知社会。

特此通知

Xi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i生态环境局

Xi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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