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办理出境人员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备案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离港申报个人信息表;
(3)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出发报告流程
离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写个人资料,具体按附件程序办理。
附件:
1.离港报告流程图
2.离境个人信息报告表。
3.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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