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称将对女童伤情形成原因继续调查,涉事幼儿园无证办学已被罚

广东普宁2022-09-09  27

成都警方称将对女童伤情形成原因继续调查,涉事幼儿园无证办学已被罚

6月10日上午,四川成都成华区两名自称是孩子父母的男女,公开举报某幼儿园男幼师涉嫌在姆明儿童之家门口性侵一名4岁女童。两人表示,双方已达成15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再次协商时园方态度极其恶劣,他们“拒绝承认此事”。

此事经网络传播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6月10日下午,成都警方通报称,经详细调查,警方未发现网上猥亵幼女的行为。公安机关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幼童受伤的原因。

上游新闻(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根据早前的投诉信息,试图联系女孩的父母,但截至发稿,一直没有回复。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部门证实,涉案儿童之家姆明并未按照成都市当地托幼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备案,也未取得幼儿园办学资质。他因无证办学而受到处罚。

▲成都警方6月10日下午通报了此事。图片/成都公安

6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托幼机构姆明儿童之家“4岁女童被男老师性侵”事件引发网友关注。视频显示,在位于成华区槐树店36号的姆明儿童之家大门前,两名自称是父母的男女拿着“求助信”向公众求助。根据这封信,涉案女孩在姆明儿童之家上幼儿园。5月19日,她放学后接到了孩子。“孩子说她下体疼,说是男老师造成的。”女孩说,当地警方通知她5月25日去派出所告知结果。“没有证据指向男老师,作为家长是不能接受的。”5月27日,在卫健委、街道办、教育局等多方协调下,双方就园方一次性支付15万精神损害赔偿达成一致。然而,当家长再次与园方交涉时,园方拒绝承认此事。“孩子受了这么大的伤害,我想争取更合理的赔偿。”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姆明儿童之家实际由成都姆明托幼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成立于2017年9月。其经营范围包括托儿所服务,但明确不包括幼儿园、托儿所等项目。上游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委了解到,在该委根据成都市地方相关文件于今年4月29日公布的2022年第一批注册幼儿园中,姆明儿童之家没有该机构,成华区教育局管理的幼儿园也没有该机构。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2月11日,姆明儿童之家的运营公司由成都姆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姆明托幼服务有限公司,姆明周边居民告诉记者,该机构已在事发地址经营多年。

▲涉事的姆明儿童之家已被关闭。来源/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父母在姆明儿童之家门前寻求帮助的视频引起了公众的同情。相关图片和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后,立即引起公众关注。6月10日上午10点,当上游新闻记者抵达姆明儿童之家时,自称是孩子父母的男女已经离开,现场没有人聚集。当日下午,成都本地多个社交软件群开始流传疑似警察的声明,称家长在索赔被拒后才公开报案。

6月10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报调查情况,称经详细调查,未发现网传涉嫌猥亵幼童。5月17日至5月19日,警方调取了机关大门、楼梯、过道、卫生间门、教室等所有涉及幼儿及工作人员活动区域的监控录像,发现谢某某曾被他人侵害,且谢某某指认的保安、体育老师与其有异常接触。DNA比对显示,提取了谢某某及其5月19日所穿未洗的贴身衣物的生物样本,提取了谢某某所指认的人的生物样本进行DNA比对,但未检出相关人的DNA信息。

警方通报还显示,公安机关对幼儿辅导老师的约谈显示,没有人举报谢某某等幼儿在该机构受到猥亵,也没有其他家长举报其子女有类似情况。同时,公安机关对体育教师兼职的其他教育机构的部分教职人员进行了询问,但均未显示其涉嫌猥亵幼儿。

至于幼童受伤的原因,警方正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成华区卫生健康部门向记者证实,他们对“姆明儿童之家”未备案经营托儿所业务进行了处罚。成华区宣传部表示,案件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4392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