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保障房支持政策有哪些
土地扶持政策: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建或合资、入股等方式建设和经营保障性租赁房。,集体管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房的,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房,改变土地用途,变更未缴纳的土地价款;
支持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房;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按住宅总建筑面积建设不低于4%的保障性租赁房和不低于1%的公共租赁房。
税收和财政支持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征得相关企业同意后按下限减半收取;
利用非住宅存量土地和非住宅存量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格证后,对水、电、气、暖进行安装,水、电、气、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等执行。
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保障性租赁房贷款资金;
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和运营;
企业持有并经营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保障性租赁房的,可以以房产抵押作为增信,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等。
简化审批流程:
建立保障性租赁房联审制度,精简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对于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项目,现有用地手续等材料可作为土地证明文件,不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
配套公共服务:探索租购同权,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从就业创业服务、出行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创新政策。
尤其在教育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