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停市公安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线下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驾驶人可通过手机上的“交管12123”APP在线处理绑定车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按规定必须到窗口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可以等到窗口业务恢复后再处理。其中包括:
(1)违法处理窗口暂停期间,驾驶证清算日期届满,本记分周期累计记分不足11分的,可使用本记分周期剩余记分额度继续处理至11分,超出部分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需要使用本记分周期剩余记分额度继续处理的,顺延至窗口违法处理恢复后一个月。
(二)3月14日以后,车辆年检期满,因窗口暂停违章处理,导致车辆违章未完而无法年检的,可延期至窗口违章处理后一个月恢复。
二、暂停市车管所总部、关山分局、非机动车管理科、城北、长三角为民服务中心、全市(含县市)交警大队线下服务。
3.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含科目一、二、三),以及现场驾驶人认证教育、满分学习教育和考试业务。成功预约考试的考生将被车管所取消。取消的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四。积极倡导网上业务办理。在此期间,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j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驾驶证换证(附:全市自助体检机网络地址)、“两学”(驾驶证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申请免检车电子合格标志、换发电子合格标志、延期换发驾驶证、验证并提交车身。
五、疫情期间因暂停部分交通管制业务造成的逾期检验、逾期换证等。,在苏州范围内不被认定为交通违章,不会受到处罚。
不及物动词车管窗口业务暂停期间,交管局推出的《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期间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九项措施》继续有效。
七、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12123。机动车牌照业务咨询电话:0512-6827203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咨询电话:0512-67535770;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及“两教”业务咨询电话:0512-65398057;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 00。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全市自助体检机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