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1日消息(中央广播电台记者周轶凡)昨天(10日)下午,有用户在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唐山一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随后动手打人”,引发社会关注。5人在当地被捕,另有4人逃往江苏。今天(11日)下午,唐山警方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一家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军抓获。至此,9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警方通知
现场监控显示,一名男子通过手机视频取证,然后去了很远的地方报警。今天下午,中国之声记者联系了这位目击者。被打的女生是什么时候被送到120的?类似案件在法律上会如何处理?
今天下午两点,唐山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6月11日下午,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军落网。至此,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据了解,4名犯罪嫌疑人今天上午在江苏盐城建湖九龙口服务区弃车,翻越高速护栏逃跑。沈是今天中午在弃车地点西北约2公里处的一片茂密草丛中被发现的。
根据警方的报告,另外五名嫌疑人于11日凌晨被捕。
一段四分多钟的监控视频,将这一暴行曝光在6月10日凌晨的光天化日之下。先来看视频,是唐山一家烧烤店的室内监控视角:一名男子走到一个桌子角落的用餐女子面前,用手摸女孩的后背,女孩表现出反抗。随后该男子及其同伙将女孩及其同伴推倒在地,并对其进行殴打。视频显示,有多次踢女孩的头部和身体;大约一分半钟后,室外监控视角显示,嫌疑人将女孩拖到店铺前的马路上继续殴打。
视频截图
一名目击者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讲述了他看到的场景。今天下午,中国之声记者联系了这位目击者。他告诉记者:“我在玩手机的时候,突然听到店里有明显的打架声。我第一反应是担心我们同龄人的一个女生上厕所会不会出事。然后就看到肇事男子拽着一个女孩的头发把她拉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朋友不停地往女生头上扔瓶子。"
这位目击者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用手机拍了十几秒的现场视频,然后走到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打了110。他说:“我当时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所有上去阻止说了什么的人,都会直接回头打他们一巴掌或者用瓶子砸他们的头。我们有一桌子的人,加上我只有三个男孩。我当时快速测量了一下。如果我上去制止然后被打了,不管我们两个朋友能不能帮忙,很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我们桌上的女生可能会受伤。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报警。我拿到证后,偷了去很远的一家店报警。”
该目击者称,他报警后返回烧烤时,肇事者已经跑了,他一行人一直等到120和警察到达现场才离开。
目击者:警察回来的时候,我们的人都在,女生都吓得要死。有几个吐了,平复了情绪。不到4分钟,他们(肇事者)就已经跑了。一切都发生得很快,现场的人还处于震惊状态。
记者:女孩被送到120的时候,还有意识吗?
证人:她一直在哭。其实她能听到哭声和说话声,说明她有意识。
来自唐山市妇联的消息称,两名女子已就医,无生命危险。后续将根据受害者的要求和需求提供援助。唐山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两级政法机关集中力量办案,彻查摸清了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
目前,犯罪嫌疑人后续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天下午,中国之声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和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徐新。两位专家认为,从目前的视频情况来看,几人明显有作案嫌疑。
烧烤打人事件监控截图
徐新说:“后续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然后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像这种热点案件,检察院一般会同时介入,下一个程序,也就是起诉和审判,要快速进行。这个案子现在重点是打人,可能还会调查他们的其他背景,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如果有,可能就要一起来了解一下了。从视频打人的过程来看,应该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罪。”
围绕本案,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刑法中,涉嫌故意伤害罪,但鉴定结果仅导致轻伤的,不能定罪。对此,阮齐林解释说,一般打架斗殴案件,伤情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对定罪很重要。但唐山打妇女案,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于底层。“伤情鉴定在国内已经相当成熟、专业、稳定。日常生活中打架的人不是在找麻烦。只能判他们故意伤害罪。如果他们有轻伤,没有轻微伤是不能定罪的。这一认定非常关键。(但唐山)本案,在公共场所,具有随意打人、调戏女生、发生争执后打人的特征,符合寻衅滋事动机,同时扰乱公共场所公共秩序。所以涉嫌寻衅滋事应该没有问题。能鉴定轻伤也是寻衅滋事,最后鉴定轻伤也是寻衅滋事,对定罪没有影响。”齐林说。
齐林认为,在定罪和量刑时,有可能最终选择重罪。“寻衅滋事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下;如果造成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殴打行为所致,也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寻衅滋事罪。是备选重罪定罪处罚,所以只设置一个罪名,权重是固定的(罪名)。如果是故意伤害,轻伤三年以下,挑衅五年以下。如果是重的,挑衅(犯罪)要更重;如果是重伤的结果,那么根据法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十年。所以故意伤害罪比寻衅滋事罪重,所以该罪是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