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持续引发关注。
6月12日上午,据廊坊公安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廊坊市公安局杨光分局批准逮捕。
警方通知
另外,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月11日晚,唐山市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田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和重点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依法严惩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深入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高压态势,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伤者得到公正,让市民得到安宁,让社会得到稳定。
另外,6月11日晚,著名影星@成龙发了一条关于唐山烧烤店打人的消息。他说,“看完视频我真的很生气”,呼吁对暴力说“不”。
成龙的声音
唐山打人案被廊坊警方调查
律师:保证案件公正处理,减少干扰
6月11日晚,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杨光分局发布通报称,唐山烧烤店暴力殴打他人案由廊坊市杨光警方查处。
警方通知
据极端新闻报道,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鑫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般由案件发生地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柴鑫律师指出,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指定的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公安机关。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立即将案卷移送指定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办理案件的上级公安机关,并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同时,柴鑫律师表示,本案是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指定管辖,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考虑“回避”。河北省公安厅的这一决定也说明该厅对此案非常关心和重视。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表示,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使用“异地管辖”也可以减少干扰,旨在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派出所:
警察第一次出门,路面监控就是证据
据封面新闻报道,监控录像显示,殴打发生在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至少有5人陆续报警。事发后不到一分钟,有人报警。
事件现场
11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介绍,10日晚,该院急诊科收治了4名与案件有关的女性伤者,其中2人住院治疗,伤势较重的一人“口腔受伤,掉了几颗牙”。两人情况稳定,没有生命危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名患者只能有一名家属在病房陪护”。
最近的派出所是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车程约1.9公里。
11日下午,机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是接警后第一个报警的。路上的监控和我们的出勤记录都是证据。”
海海先生记得,他报警后,10多分钟后120和警车陆续赶到。此时,肇事者已经逃离现场。根据海先生提供的电话记录,他在2: 42左右拨打了110。
海先生等救护车将伤者送走后,才“放下心”,和朋友一起离开了现场。他记得警察已经在现场进行了调查。“我看到警察向烧烤店老板询问了事情的细节,然后我们就离开了。”
唐山打人案的“头目”劣迹斑斑
据《南方日报》报道,当地市民反映,警方披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智(音译)身穿绿衣,是当地一家水产养殖公司的老板。工商资料显示,陈某智曾涉及7起司法案件,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也就是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此外,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智曾为一名故意伤害罪涉案人员提供过看守所。在日期为2019年3月的案件二审裁定书中,志被标记为刑事拘留逃犯,但后续细节并未在文件网站上披露。上述涉案人员名叫刘,与当地市民认定的另一名重大案件嫌疑人刘同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这一消息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该案是否有保护伞的问题,唐山市打黑除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谁也不退让,谁也不保护,谁涉案就抓谁”。
此外,它还透露,至少有一名涉案肇事者有犯罪记录。“目前,两级政法机关集中力量办案,彻查查清了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唐山市正在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有苗头就砸。”
该工作人员还对全国各地对该案的关注表示感谢。“大家对事件的关注,是对犯罪分子的仇恨,是对唐山的帮助。许多人从唐山地震中了解了唐山。从那以后,唐山很多街头标语的前两个字还是‘感恩’,这件事的发生也擦亮了唐山的眼睛。”
关于“唐山打人事件”的六个问题:
如何定性和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据央广网6月12日凌晨报道,唐山中院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复央广网记者称,他们注意到了网上的相关信息。刘等人是否有犯罪记录,目前正在核查中。
同时,关于此事,央广网的报道提出了六个问题。
问题1:如何描述所涉人员的特征
网上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路过白衣女子时试图摸女子背部,女子用手推了回去。黑衣男子立即用右手扇了女子一记耳光,白衣女子站起来还击。
北京易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如果一个男子不认识被打的女子,那就是典型的无事生非,符合我国刑法中“随意殴打他人”的情节。被打的白衣女子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此,这些人已经构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的关于寻衅滋事的“情节恶劣”。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表示,根据警方的报告,警方以寻衅滋事和暴力殴打他人为由逮捕了嫌疑人。如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这要看司法机关最终核实事实进行判决。
第二个问题:如何判涉案人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徐浩说,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从重处罚。
徐浩说,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多次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
三个问题:涉案肇事者是否有犯罪记录
有媒体此前报道,唐山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至少有一名涉案肇事者有前科。目前,两级政法机关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核实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显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的一份二审裁定书称,2018年3月21日,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涉案被抓的刘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中的是同一人吗?1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他们已注意到网上的相关信息,目前正在核查刘是否有前科。
四问:涉案人有前科怎么判
徐浩说,有犯罪记录的人如果再次犯罪,可能会受到严厉惩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徐浩表示,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犯罪,将依法严惩。比如造成较大舆论影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就是从重处罚,具体程度要根据具体证据和情节来界定。
五问:受害人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徐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一切物质损失都应纳入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医疗交通费、伤害治疗补偿费等。受害人本人的,以及必要陪伴造成的误工费、住宿费。
六问:旁观者该不该被骂
有网友讨论,围观是犯罪现场的另一种伤害形式,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一名警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遇到实施恶劣行为的恶性犯罪分子,不要对旁观者苛刻。普通人要先保护好自己,再想办法,比如及时报警,在能力范围内录音录像取证;如果公司里有女士或者身体虚弱的人,报警前尽量优先带出去。
中国青年公共安全学者崔表示,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当地政府应加强社会治安管控,根据季节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城市街头防控措施,从而有效预防和快速打击街头犯罪。特别是小餐馆、夜市摊点等“九小”场所,提供通宵经营服务的,要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基本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及时制止和控制违法犯罪。
编辑|何小涛杜波
校对|王跃龙
国家商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