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指导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第1张

福建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对象

新冠肺炎疫苗序贯免疫目标人群

全省范围内,18周岁及以上人群,除禁忌症外,均在接种完国药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武汉公司新冠肺炎灭活疫苗6个月后(2剂)。

接种过第三剂新冠肺炎疫苗的人不能进行序贯强化免疫。

温馨提示

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2剂新冠肺炎灭活疫苗6个月后,可选择原技术路线疫苗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原则上优先选择与第2剂次相同的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在不能连续供应第二剂同一疫苗的情况下,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一剂加强免疫),或选择安徽智飞龙昏迷公司的重组蛋白疫苗或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进行一剂序贯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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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4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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