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2022宁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医保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生育保险福利
自2022年3月1日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并按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天数,以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