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进出瓦房店市的通知
近期我市周边疫情仍在快速发展,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来(回)瓦车辆和人员的控制
1.我市在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县级以上公路、农村公路设立服务站,对所有进出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疫情检查;在货车上贴封条,登记信息,注明目的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所有来(回)瓦瓦的车辆和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到。同时,目的地接收单位要主动向其告知我市相关防疫政策,对所有来(回)瓦瓦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双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检查;再次,核酸检测应在到达后24小时内进行,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接触当地人员。
3.能按要求报到,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辽视通健康码绿码,14天内无瓦房店市外重点区域居住史的大数据乘车卡的驾驶员和乘客,可在到达瓦房店后24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在市内活动。
4.控制能按要求申报备案的司机和乘客,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辽宁世通健康码绿码,但大数据出行卡14天内有瓦房店市外重点区域居住史。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乡镇街道交通负责人对接确认,服务站盖章后放行。所属乡镇街道将落实“点对点”要求,实施闭环管理控制措施。
5.对能按要求(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报告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廖氏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入(回)境瓦瓦人,禁止司乘人员出车。服务站工作人员将群众信息推送至相关乡镇街道,由街道负责被推送群众的“点对点”闭环输送、管控和处置,并对群众信息进行登记。
6.对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的车辆驾驶人和乘客,一律劝返。
二。控制离开瓷砖的车辆和人员
1.除非必要,所有的公民都会离开瓦里。如确需留瓦就医、具体公务等。,须在所在社区(村)申报,经乡镇街道批准并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行。回瓦后,要求进行居家隔离。
2.市民在瓦房店市区出行,应规划好行车路线,尽量选择普通道路。
三。相关要求
1.高铁站、火车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进出瓦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劝退;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隐瞒行程、伪造行程编码、卫生编码、核酸阴性证明、不听劝阻、强行打卡等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
2.各乡镇要提高服务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关瓦人员的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关瓦人员一律不予审批。
3.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做好服务,保障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与周边县市交界的乡道、村道、场道应进行硬隔离,并安排人员24小时监控。
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瓦房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