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托业的强监管仍在继续。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三次违规被罚407.1万元;当时的消费金融事业部运营部总经理,也因为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
近期信托公司的罚款力度不断加大,已有十余家信托公司被监管处罚。北京信托、万向信托因固有业务受到监管处罚,爱建信托、长安信托、云南信托等公司因房地产融资相关问题被问责。
三次违法被罚407万元。
央行网站信息显示,此次外贸信托的处罚主要涉及三项重要违规行为:
一是在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的情况下,提供个人不良信息;
二是异议处理逾期;
3.未能对核查和处理结果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披露的不良信息除外)。
此外,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存储、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注相关信息,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对和处理,并书面答复异议人。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据此对外贸信托处以407.1万元罚款。时任外贸信托消费金融事业部运营部总经理的张玉婷也因对后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而被罚款5.5万元。
对于此次处罚,外贸信托对媒体表示,此次处罚是对公司个人征信操作不规范的一个规范。公司已完成相关事项整改,优化制度流程,加强工作细节管理,个人征信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升级。
耗钱生意惹麻烦。
不难发现,外贸信托此次触碰监管红线,与其个人消费金融业务不无关系。
据悉,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满足社会不同客户群体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信贷为主。具体包括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和分期消费平台合作提供的消费贷款或分期服务,以及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早在“普惠金融”概念大行其道之时,消费金融信托业务就成为信托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与其他服务于企业的商业信托相比,消费金融信托服务于更多的个人消费者。
其中,外贸信托的消费金融业务一直走在行业前列,一度有“消费信托一哥”的称号。外贸信托早年曾与捷信中国尝试消费金融信托项目,发行了“PPF消费信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金”系列消费信贷信托产品等多项产品。此外,外贸信托还担任消费金融和其他消费公司的ABS产品的受托人。
然而,2020年,外贸信托陷入“违规放贷”和“常规放贷”的争议中。当时法院要求外贸信托提供相关许可证明,证明其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但外贸信托未能提供。此后,外贸信托对外发布声明:多年来,公司开展了包括个贷业务在内的各项贷款业务,均在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和指导下依法合规开展,不存在擅自或违规放贷的情况。
2021年年报显示,外贸信托的事业部包括消费金融事业部、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产业金融事业部、证券信托事业部、投资管理事业部和财富管理中心。不过,外贸信托并未在年报中披露消费金融业务的情况和规模。
去年管理规模过万亿。
公开资料显示,外贸信托最早成立于1987年9月,前身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994年国务院批准外贸信托加入中化集团。
2019年9月大举增资后,外贸信托注册资本升至80亿元,中化资本目前持股97.26%;中化财务持股2.74%;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外贸信托资产总额(并表)为260.63亿元。2021年外贸信托实现营业收入(合并)25.29亿元,利润总额(合并)24.07亿元。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上,外贸信托11051.4亿元,同比增长63.7%,其中主动管理规模9201.56亿元,占比83.3%。
除了规模的快速发展,今年4月底,北京银保监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外贸信托因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严重失职,未尽到审慎勤勉义务,内控制度不足,被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主要负责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
今年以来,对信托业的强监管一直在持续。据统计,目前已有十余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包括万向信托、江苏信托、郭彤信托、中融信托、长安信托、陕国投、云南信托、吉林信托等。总罚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违规原因包括违规提供房地产融资、固有业务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