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水费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江宁区帮扶企业的一些措施,激发市场信心和活力,帮助困难企业和群众减负,根据江宁区《转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的通知》(江宁水字〔2022〕115号)要求,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向全区所有用户降低水资源费,落实惠企惠民措施。
[水资源费减免标准]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现行标准0.2元/m3的94.6%(即0.1892元/m3)。以土著水价3.04元/m3为例。优惠期水价为3.0292元/m3。减税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优惠期共9个月。
注:最终价格请参考最新发布政策。
[水资源费减免解答]
问:什么是水资源费?
答:水资源费是水费中包含的由供水企业为政府收取的专项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财政,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
问:减幅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江宁区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
问:政府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那么4-6月份交的水费呢?
答:2022年4月至6月已计量的用户水费,根据政策规定,减免期内的水资源费差额在下一个缴费周期冲减水费。
问:降税实施期将于12月31日结束。如果明年1月再交,还能享受优惠水价吗?
答:用户2023年缴纳的水费中,2022年减免期内的水资源费差额,在2023年第一个抄表周期的水费中扣除。
(注:目前江宁区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免收水资源费,因此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在本次减免范围内。)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江宁水务服务热线“9688961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