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吴双、实习生李欣桐上海报道
自6月份以来,银监会已经宣布了一系列贷款处罚措施。
6月14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北京信托的处罚情况,指出北京信托在固有贷款管理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管理规则的行为,对其作出共计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13日,吉林银保监会还对3家银行的贷款违规行为发出处罚通知,分别是1家城市商业银行吉林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和吉林浑江农村商业银行,罚款总额160万元。
吉林银保监官网信息显示,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因掩盖资产质量、通过还贷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水平两起案件被罚款50万元。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三次检查未尽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50万元;吉林浑江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当、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发生两起挪用贷款案件,被罚款60万元。
6月9日发布的一季报显示,吉林银行实现净利润1.64亿元;营业收入20.726亿元,同比下降19.84%;利息净收入16.71亿元,同比下降26.55%。截至报告期末,吉林银行总资产5,188.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4.89亿元,增长6.24%;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36,35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8.58亿元,增长5.17%。
不良率方面,年报显示,吉林银行2021年不良率为1.79%,2020年为1.89%,较2019年的4.31%大幅下降。从贷款分类看,2021年利息贷款余额441.16亿元,同比增长15.4%;次级贷款余额28.79亿元,同比增长48.98;损失贷款余额10.4亿元,同比增长45.88%。
6月10日,扬州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授信管理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的违法事实,给予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16万。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4日,6月以来,北京、吉林、江苏等地金融机构放贷相关处罚共18起。如果加上相关责任人的罚款,罚款总额已经超过1000万。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处罚金额最大。因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善、项目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善、违规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授信、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不善、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不规范等6个问题,被北京银监局给予4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两名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和罚款5万元。
(作者:吴双,实习生李欣桐编辑:周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