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保险调整

辽宁养老保险调整,第1张

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6月19日18时停机切换

关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全国综合信息系统切换上线

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22年6月下旬将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进行联网。其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暂时关闭,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服务暂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服务的业务范围

(一)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二)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核定单打印等公共服务。

停机期间,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服务渠道,以及全国人社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辽宁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辽宁人社服务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和各地自建线上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支付宝生活)暂停上述服务。

二。系统关闭和恢复时间

(一)宕机:2022年6月19日18: 00,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宕机。

(二)恢复时间:

2022年7月5日8时30分,省级及抚顺、阜新、葫芦岛市恢复运行。

2022年7月6日8时30分,沈阳、鞍山、丹东、辽阳、朝阳、盘锦恢复运行。

2022年7月7日8: 30,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铁岭恢复运行。

系统恢复运行后,相关业务将正常办理。

三。温馨提示

(1)2022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停机期间未及时结算的治疗业务将在系统恢复后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暂停业务期间,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受理申请材料和咨询业务,待系统恢复后,先予办理。对于因停机无法办理的业务,7月底前申请办理的,可视为正常按期办理。

(3)停业期间,税务机关可以正常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6、7月份保费领取期延长至7月29日,延长领取期内免收滞纳金。

(四)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本通知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排队拥堵。

请理解在系统切换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将竭诚为参保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12333)或拨打当地咨询服务电话。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辽宁省税务局

大连税务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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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3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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