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政府消费券什么时间领取

fx63002022-09-08  21

晋城陵川县消费券领取时间+商户名单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县商贸流通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第一轮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特制定灵川县第二轮商业消费券发放和使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金清消费乐购灵川》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消费券,进一步提高消费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三。分发范围

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社区)居民。

四。供资安排

发放规模为600万元,按照500万元零售券(含汽车券)和100万元住宿券进行分类发放。汽车券是根据消费者需求投放的。凭证的种类和金额可以根据具体核销情况灵活调整。

五、分配和核销范围

优惠券分四种:零售券,主要惠及购物中心、百货、超市、便利店等领域;二类零售券,主要受益家电、数码、建材、家居等领域;住宿券主要惠及酒店、餐饮、民宿等领域;专车券主要惠及国六标准以上的乘用车、微型面包车或轻型货车(含皮卡)和新能源汽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必须在陵川缴纳购置税。

优惠券的参与商户必须是注册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且在我县的线下实体,重点是限额以上的统一单位和限额以下的商业流通样本单位。对符合加入体系条件但未纳入参与范围的商户,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统计局向县工信局推荐名单,纳入参与范围。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消费券发放。

六。凭证类型设置和使用规则

1。一级零售券:面额为5元和10元。单笔消费满50元减5元、满100元减10元可累计使用,每天使用次数不限。不允许现金或充值。

2。二类零售券:面额50元。单笔消费满500元减50元,可以累计使用,每天使用次数不限。不允许提现或充值。

3。住宿餐饮券:面额20元。单笔消费满100元减20元,可以累计使用,每天使用次数不限。不允许提现或充值。

4。汽车优惠券:有纸质优惠券和电子优惠券两种。纸质券面额分别为5000元、10000元、18000元。发票金额5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每辆车可使用面值5000元的优惠券;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每辆车可使用面值1万元的优惠券;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使用面值18000元的优惠券。电子券在纸质券面额的基础上再打八折,即6000元、12000元、21600元。

七。发放和使用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八。分配安排

1.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各单位到主任所在单位领取代金券。

2.村(社区)居民:居民凭身份证在所居住的村(社区)登记领取代金券。

3.购车券:有两种领取方式。一种是消费者凭身份证直接在县工信局市场交易单元登记领取纸质凭证;二是通过建行APP领取电子优惠券。

各发行单位要做好凭证的收集和登记工作。

九。活动组织

1.县工信局负责牵头活动,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和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密切关注企业销售情况,认真审核企业凭证补贴申请材料,做好补贴资金结算。此次活动,县工信局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全额收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县金融传媒中心、各单位和销售企业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设立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做好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3.县财政局负责代金券所需资金的保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商家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监管,查处变相涨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套现、欺诈、虚假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5.县统计局负责提供限额以下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抽样单位和达到上限的单位名单。

6.参与企业要认真做好代金券的使用和核销工作,积极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做到薄利多销,让利于民。对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的退(换)货,销售企业应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凭证,并如实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退(换)货情况。

灵川县参加第二轮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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