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俩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却身陷囹圄后续: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查车主电话2022-09-08  127

河南俩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却身陷囹圄后续: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6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山西志坚矿业公司员工刘、宁刚丹发布视频,举报志坚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等组成的涉黑团伙,盗窃国家矿产资源、隐瞒矿难、殴打维权工人、指使民警违规办案等多起涉嫌违法犯罪行为。16日上午,新黄河客户端以《河南两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却身陷囹圄,被拘9个月后无罪释放》为题详细报道了这一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17日上午,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牵扯到两个男人

“报道发表后,纪委也联系了我,说已经成立了专门调查组,正在调查此事。”举报人之一宁刚丹告诉记者,16日下午,三门峡陕州区纪委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大致了解了被举报的事情。宁刚丹说,下周一,他会和其他员工一起,把详细的举报材料交给纪委的工作人员。“我们报道了十年,这次终于看到希望了。”宁丹叹了口气。

17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一位工作人员说,关于宁刚丹实名举报的事情,纪委也联系过我,正在按程序处理。“接下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我们会在这两天的研究之后确定。因为涉及实名举报,接下来的具体进展会继续和举报人沟通。”

以前的报告

河南的两人实名举报了涉罪团伙,却锒铛入狱。在被拘留9个月并无罪释放后,他们继续举报。

新黄河记者:郭继刚

一石激起千层浪。唐山暴力袭警案发生以来,全国各地都有不少网上“实名举报”。6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单县志坚矿业公司(以下简称“志坚矿业公司”)员工刘、宁刚丹在网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志坚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团伙盗窃国家矿产资源、瞒报矿难、殴打维权工人、指使民警违规办案等多起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从2012年开始,我们矿的职工就养老金、股权等问题集体向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反映,一直未能解决,遭到了张某某等人的报复。”刘和宁刚丹告诉《新黄河》记者,在张某某的指使下,他们分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他们被拘留了大约9个月,最后被无罪释放。被释放后,刘和宁刚丹继续举报,但仍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6月15日,举报人张某某否认了上述举报内容。“人家举报我也堵不住嘴,各职能部门都要处理。”三门峡市陕州区(原陕县)纪委表示,他们没有在网上看到相关举报信息,建议两名举报人直接向纪委举报。

煤矿改革后引发纠纷,470多名职工权益受损。

实名举报人刘,退休前是志坚矿业工会主席。

刘告诉《新黄河》记者,志坚矿业的前身是陕县志坚煤矿,地方国企,始建于1958年。2004年,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指示精神,志坚煤矿完成了国有资产重组,成为陕西志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内部职工股票发行。2009年,三门峡人张某某以三门峡叶巍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进入单县志坚矿业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后因志坚矿业与银行的金融贷款担保合同纠纷,采矿权证书被法院拍卖。志坚矿业被三门峡金海投资有限公司以1500多万元拍卖,远低于评估价。后者是张某某“幕后”的另一家公司。这一操作也直接导致了矿业400多名正式员工失去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2011年矿业转让时,与金海公司签订的合同写明,金海公司需要保证所有员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以及过去拖欠的工资;确保公司过去所欠员工养老保险金还清,员工医疗保险金按时发放,新产生的养老保险金及时发放,不得拖欠或影响员工退休手续;承诺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刘说,当时,员工们还是充满期待的。后来他们才发现,双方签的合同就像一张“废纸”,没有一份得到执行。

源地图

“目前,公司拖欠员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工资已近3000万元。原来有1000多家企业,一半以上是临时工,有的干了十年都不签合同。后来这些临时工不管什么原因都被辞退了,剩下470多名正式员工。”刘说,公司股权转让后,他们的正式员工都下岗失业了。每次公司需要开矿的时候,都会重新雇佣一批临时工来工作。由于员工的社保没有缴纳,过了退休年龄就不能退休了。他们在2019年缴纳了近10万元,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很多交不了社保的人到现在都拿不到养老金,生活没有保障。

实名举报矿难,维权被黑恶势力打。

另一位实名举报人宁刚丹是支持矿工维权的领头人。宁刚丹告诉记者,2013年6月,他和其他员工在网上实名举报:志坚矿业改制后,陕县政府疏于监管,导致长期非法采矿。2013年5月16日,志坚矿业旗下一铝土矿发生矿难,造成2人死亡,多人重伤。死者是一对父子。事发后,矿方上报事故,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赔偿160万元,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黄河新记者了解到,宁刚丹当年报道的矿难属实,报道后引起媒体关注。河南安监局、三门峡安监局赴陕联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张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经专门做了了解。没有这回事(矿难),是被辞退员工的蓄意报复。“只要(死亡)不超过3人,三门峡市都可以处理。没什么好汇报的。”

“2013年5月,张某某指使余某某、苏某、石某某等人带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以威胁、诽谤等手段迫使员工离职,让其手下工作人员半夜以各种方式敲开员工代表的客厅门,并让黑衣、纹身、理发的歹徒寻找威胁, 白天来自员工代表的恐吓和电话,以阻止员工代表继续参与举报其团伙的非法采矿和其他犯罪行为。 宁刚丹向记者展示了多份实名举报材料。通过网上搜索,记者发现网上仍有不少关于张某某的实名举报,其中有一篇名为《河南省三门峡市张某某涉黑团伙被实名举报》的帖子,列举了张某某等人的“涉黑”行为。帖子最后表示:“我们都有上述事实的确切证据。我们强烈要求党政纪检机关严惩事故直接责任人张某某,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失职失察,甚至渎职为其充当保护伞。附上80名职工代表的指纹,以及宁刚丹等9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员工代表签名指纹

刘还向记者回忆了他维权时的情景。“2013年12月13日8点左右,我和其他几个员工准备去河南省高院反映情况。张某某指使余某某、苏某、刘某某等人带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埋伏在附近,殴打我信访工作人员代表,导致数人受伤住院。其中一人左眼眼眶内壁和腰部骨折。事后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一名为重度脑震荡。事后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案件上报后,只有一名涉案人员被捕,不久后被释放。"

举报后遭遇“监狱灾难”,无缘无故被拘留9个月。

刘和宁刚丹没想到,原本正常的举报维权行为,竟然会引来“牢狱之灾”。

“因为我是工会主席,张某某来找我,让我做点工作,制止工人反映。他还在酒店给了我30万。我没有要求,也没有答应。我认为工人反映问题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公司社保和工资解决了之后,大家自然就回去了。"刘回忆,2014年8月15日,因其与工友在工地维权,张某某安排人报警,他被陕西省公安局民警带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羁押273天,直至2015年5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拘留通知

宁刚丹也有过类似的经历。2014年8月,宁刚丹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陕县公安局民警带走,后被陕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被拘留了近9个月。“警察说我报案的目的是勒索钱财。矿上一个施工队的队长高某某给了我10万元求和。我反复跟警察说,10万元事件纯属子虚乌有。有人做伪证来伤害我。目的就是把我关起来,不让我再举报。”宁刚丹回忆道。

在押期间,刘和宁刚丹在狱中一直要求异地办案。最后,在两人的坚持下,三门峡市检察院指定灵宝市检察院办理此案。2015年6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检察院分别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由陕西省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刘、宁刚丹被依法宣告无罪。被起诉后,刘和宁刚丹多次请求国家赔偿,但至今没有结果。

地方不起诉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刘在多部门提交的举报材料中指出,该矿很多问题无法解决,是因为陕县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峰是张某某涉黑势力集团的“保护伞”,三门峡市委原书记在此事上无所作为。根据公开报道,2014年10月8日,汪峰因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杨树平被免去三门峡市委书记职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杨树平利用矿产开发、土地拆迁、企业发展、工程承包、职级调整等方面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820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举报人否认“涉黑”,纪委称“此事尚不清楚”

在刘和宁刚丹提供的相关举报材料中,也提到了志坚矿业的非法开采行为。“张某某于2009年6月取得公司实质控制权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开采、乱采铝土矿,牟取暴利。”刘称,志坚矿业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对煤矿进行再投资,无生产经营”,其生产开采的铝土矿“不在其采矿权范围内”。该公司虽无合法完备的采矿手续,但仍以探矿为名大肆开采铝土矿资源,先后开挖采矿口16个,乱采铝土矿资源230多万吨。其间多次被相关人员举报,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实名举报这些黑恶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为470多名员工争取合法权益,却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全国正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让我们又看到了希望。”刘对说:

煤矿资料图

张某某对上述报道有何回应?6月15日下午,新黄河记者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张某某称自己并非配套矿业的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举报内容并不知情。“企业已经卖了,跟我们没关系。我们早就辞职了。他们要举报我也堵不住人家的嘴。各职能部门要调查此事,做出处理,用事实说话。”

由于刘、宁刚丹的举报视频中提到了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辛某、王某和陕州区检察院办案民警周某滥用职权的问题,记者也致电陕州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此事,但陕州区检察院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之后,记者致电陕县区纪委监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未收到任何相关举报信息。纪委的网上举报没有看到,也无法处理。按照正常操作,建议举报人直接向纪委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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