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6月14日,四川省调整出入境管理办法,我市做出相应调整。
(一)6月14日零时前已在我市隔离的出入境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集中隔离持续至入境后21天。
(2)自6月14日00时起从成都或省外其他口岸来(回)未满17天的人员,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且共同居住人员同时愿意做居家隔离的,居家隔离至17天结束(回绵至少3天并完成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单间、独立卫生间、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视、不外出等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共同居住者居家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3)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时,应采取双采样双检查,只有在“人、物、环境”三个样本同时核酸检测呈阴性时,方可解除隔离。
2。近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6月10日开始,上海市、北京市朝阳区、昌平区、辽宁省丹东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等地有农民工。,需要特别关注的人。6月12日零时起,上海全境由A类区改为B类区,有上海居住史的来(回)川人员在家隔离7天,直至抵达四川后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者应当同时实施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共同居住者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对6月12日零时前已在我省隔离的人员,长期在上海居住的,集中隔离将持续至抵达四川后7天。
3。风险人员排查控制措施:国内发生局部疫情的城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分为A类地区(疫情传入我市风险较高的城市)和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省外其他发生局部疫情的城市),实行分类控制。
(1)对在A类地区居住7天以内的进(回)棉工实施集中隔离,直至到达四川后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建议对有中高风险区及其街道居住史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上述要求隔离7天。
(二)对7天内有B类地区居住史的来(回)绵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①对7天内有B类地区居住史的来(回)川人员,应在家中隔离至抵川后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双采样双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者应同时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共同居住者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②其他情况下,根据风险判断采取分类控制措施。
(详见表“中国中高风险重点地区返乡棉工管控措施”)
(3)来(回)绵人员需提前报告,可微信搜索“绵疫情控制”自主报告;省内所有外(回)棉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棉后扫描“入境码”。
4。入川后3天内,所有非A、B类棉工都要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第一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完成,结果为阴性后,他们就可以正常出行了。在进入四川72小时后,来自非A类和B类地区的进(回)棉工人仍未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行证健康代码将被分配黄色代码。
5。在省内其他市州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回绵,并继续落实后续疫情防控措施。
6。鉴于目前的疫情,鼓励市民减少流动。市民如遇到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可拨打“0816-12345”热线咨询。
来自:绵阳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