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案件最新情况


王立科案一审开庭

审判现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22年6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保护、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兼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市长兼局长、江苏省副省长, 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等。 ,以及他的权威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工作调整、办案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立军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纵容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及某些关系人伪造了多份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要求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作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开庭。

来自各行各业的20人出席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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