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模给我花钱


50岁富婆迷恋男模身体90万包养,男模反悔被告:要么还钱要么给我人

本案有违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有点辣眼睛。

上游新闻获悉,50岁女商人周起诉95后KTV男模小胡,要求小胡偿还“不当得利”89万元,称其隐瞒已婚状态并与之交往半年,花了周89万元。

帅气的小胡脸色难看。他说,“她不想让我赔钱,她想让我和她保持不正当关系!她想要我的身体。”

随着案件的调查,真相大白时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颠覆所有人的三观。

(案例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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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

周,一个50岁的女人,是一个商界女强人。她事业有成,赚了很多钱。然而她虽然事业顺利,感情却不尽如人意。离婚后,她独自生活了许多年。

这些年因为业务需要,她经常陪生意伙伴去一些娱乐场所,一家叫“三号娱乐”的KTV就是她经常光顾的地方。这家KTV与其他KTV不太一样,有许多体贴英俊的男模在这里为她解忧。

但在商场待久了的周知道,这里的人和事都是逢场作戏。只是笑笑喝醉了,不会有什么纠葛。他们还是回到了各自的人生轨迹。

但总有例外。我经常在河边散步。怎样才能得到湿鞋?

一天,周和几个生意场上的姐妹去了这家KTV。这些姐妹花钱如流水。一到,大家就点了个男模做有偿陪侍,95后的周点了胡的铃铛。他们两个就是因为这个认识的。这个男模小胡年轻帅气,关键是嘴巴特别会吹。酒过三巡,久经沙场的周被逗乐了。


富婆KTV积分男模/资料图

胡是KTV的男模,见过不少来这里消费的女性。其他的他不一定懂,但是男女的他都懂。周对他意味着什么,逃不过他的眼睛。一个好看有身材,一个有钱有思想,干柴一碰火,瞬间就烧起来了。当晚,周带胡到一家高档酒店进一步商谈交流。

胡也从周的性情和款待同伴的慷慨行为,知道这是一个金主。那天晚上,他想尽办法讨周的欢心。他没想到周被彻底征服,爱上了胡。此后,她每次来KTV都点胡,两人开始同居。

当然,周很清楚,像胡这样的男人,只能和女人色和钱绑在一起。他已经500多岁了,要用钱来弥补年龄的不足。她对胡很大方,胡身上的行头都是她买的。她买过范思哲当腰带,买过LV当鞋子,一套衣服总在一万到两万不等。这个名牌一上来,胡就越来越有魅力了。每天,周。


KTV男模/资料图

但这一次,周却一反常态,她与胡互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她在感情上和肉体上都信任胡,凭着自己的强势,开始有了控制胡的想法。她不希望胡和其他女人有交往,甚至开始干涉胡的家庭生活。她甚至多次主动给胡的妻子打电话,透露与胡的关系。

胡虽然“养”着周,但每月给家里一笔不小的开销,一起挥霍。每次在KTV的高消费都让他多赚了不少收入,但胡的目的毕竟只是为了求财,不会和周有什么实际感情。于是,周对自己的控制力,对妻子频繁的电话骚扰越来越难以忍受,也不想因此而拆散家庭。而周是个50岁的女人,早已苍老褪色。时间长了,胡受不了了。两次亲密接触后,他忍不住私下刷牙。

再加上周的控制,他越来越没有自己空的自由空间,久而久之,两人之间开始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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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半年后,胡无法继续这种生活,向周提出分手。当然,周不喜欢。现在除了一次意外,她所有的心思都在胡身上,她想和胡长期保持这种关系。第一,她一个人的生活是真的空虚拟的。况且从生理需求上来说她完全离不开胡,而且这半年来她在胡身上花了不少钱。

周某极力阻挠胡的离开,并几次打电话给妻子勒索胡,但胡做了决定,让周某软硬兼施,这让周某很生气。她觉得胡这样的人没有人情,要的是自己的钱。在这些交往中,胡会以各种理由向自己要钱。

她感情上感觉被骗了,面子上过不去。一怒之下,她要求胡偿还她花在他身上的钱,共计89万元。

挥霍惯了的胡,有那么多钱要还给她。况且胡认为这些钱都是他应得的,所以拒绝了周的要求。

周某找朋友商量如何从胡某处把钱要回来,以达到胡某继续和自己维持这种关系的目的。于是她得到了一个上级的建议,直接把胡告上了法庭,这让胡觉得很意外。这个女人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胡和周两个人,刚结束应有的关系,马上上了法庭,对簿公堂。与别人想象不同的是,周是想救胡,让胡继续与她撇清正当关系。


数据映射

周起诉胡的理由是:

她以结婚为目的与胡约会,但胡隐瞒了她已经结婚的事实,导致她产生误会,并在他身上花了很多钱。《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如果受赠人未按承诺履行赠与的附条件要求,那么受赠人占有赠与金融的法律依据就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无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

从周的诉讼理由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两个与法律依据密切相关的关键点: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带义务。附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点,周利用了这一点。她指出第一次和胡交往时就想结婚,并向胡表明了这个目的。也就是说,她为胡花钱是有条件的,即双方的关系是以结婚为目的的。

因此,如果周对胡的赠与附有义务,胡应当履行义务。现在胡提出分手,就是不能尽到和周结婚的义务。因此,当两种关系结束时,赠与的法律依据将不复存在。胡占有财务没有法律依据,赠与条件不成立。胡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二点,胡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使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周在这里鼓吹诈骗,胡骗了她。

周认为,胡为了钱故意隐瞒自己的婚史,构成诈骗,使她认为胡未婚,于是与胡交往,以求嫁给他。因此,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下,她做出了违背自己本意的财务处理,违背自己真实意思做出的特定赠与财产是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相应的赠与财产。

从上面周提出的观点来看,如果胡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他和周的关系没有急于结婚,而且他确实隐瞒了结婚的事实,那么胡就被动了。


KTV资料图

面对昔日恋人的咄咄逼人,胡某焦急万分,但他既不胆怯,也不愿意妥协。看来胡某其实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果他能吃到这碗饭,自然会做足功课,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在法庭上,胡直接指出:“她的目的不是要钱,他要的是我这个人!我要继续和她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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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周的指控,胡提出了两个重点:

首先,胡指出,周与自己交往并非以结婚为目的。自始至终,他都贪恋着自己帅气的外表和年轻强壮的身体,对结婚的事只字未提。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做足了功课,他拿出了周与其他男模交往的记录(包括聊天记录和在一起的亲密照片),证明周在自己交往之外,还与其他男性保持着这种不正当的关系。

他甚至能提供与周的长期微信聊天记录。从记录中可以看出,周自始至终没有要和胡结婚的意思,而且他有语音通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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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胡提出自己没有实施诈骗,周知道自己有老婆。

胡暗示,周曾多次联系他的妻子,并向他透露,她知道是他的妻子。周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要挟他继续远离正当关系。


网络图

经过双方的举证,事情的经过基本清楚了。从双方的诉求来看,显然周最终没有胜诉的可能,因为她的陈述大部分是口头说的,但她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不过,胡能提供两人共同生活的电话记录,以及一些费用的使用情况。所有证据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包括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胡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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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身份和工作性质,以及相关的消费习惯和性质,对周的财务支出进行认定,是正常的消费支出还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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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称,胡用身体和尊严赢得了周的好感,周用金钱弥补了巨大的年龄差距。他们的行为颠覆了正常人的三观和传统道德认知。

同时,民法典中也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像本案中周对胡的“收养”。维持这种不正当的性关系是违反道德的,违反[/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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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声明:

第一,胡的职业为人所不齿,但他对周的金钱欲望一般是适度的,而不是贪得无厌的。同时,周在交往过程中对金钱的贡献是自愿的,并不是因为胡的欺诈行为而产生财务上的失误。

第三,双方交往半年。周并未提及他与胡约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从他与其他男性的不正当关系可以看出这是周的日常。

第四,双方涉及金额差异较大,且双方均不能充分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消费目的。最后,虽然法院没有支持周某要求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但法院判决胡某部分财产构成不当得利,胡某返还周某不当得利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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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对法院判决均无异议,接受了这一结果。最后,双方结束了这段尴尬的“注定的爱情”。

富婆用金钱寻求精神慰藉,KTV男模用身体换取生存机会的故事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是,经过这个案子,我们不得不深思一个问题:金钱真的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婚姻吗?他们的问题是钱吗?他们的问题是贫穷吗?

其实不是的。为什么胡愿意不离不弃,不跟有钱的周在一起?这显然不是钱的问题。

他们的问题不是钱,而是因为两人都缺乏情感作为基础。归根结底,婚姻能不能幸福,跟钱关系不大。

如果你不明白这个问题,那么你在婚姻上投入了多少钱都是白费的。

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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