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日本申请加入上合组织)
[发展历史]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
,是以中国为创始成员国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签署了关于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的决议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从六个增加到八个。目前有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四个观察员国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斯里兰卡六个对话伙伴。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东盟、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亚信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建立了合作关系。上海合作组织与阿富汗建立了副外长级联络小组。
[会议机制]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每年举行一次例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讨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和优先领域,决定
此外,上合组织框架内还有外交、国防、安全、经贸、文化、卫生、教育、交通、紧急救援、科技、农业、司法、旅游、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
[常设机构]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位于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位于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怖组织执委会主任由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诺罗夫(乌兹别克族)和吉约索夫(塔吉克族)分别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
[官方和工作语言]中文和俄文
[历届峰会]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会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2002年6月7日,元首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地区反恐怖组织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三个重要文件,为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础。2003年5月29日,元首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莫斯科举行。六国元首在会上就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进行了讨论,达成了广泛共识。六国元首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2004年6月17日,元首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并批准了《塔什干宣言》、《禁毒合作协定》等一批重要文件,决定采取新措施推进安全和经济领域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合作机制。塔什干峰会标志着成立三年的上海合作组织正式结束起步阶段,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会上,蒙古国被吸收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
2005年7月5日,元首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2006年6月15日,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六国元首提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长远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确定了上海合作组织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2007年8月16日,元首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世代友好、永久和平”的理念。
2008年8月28日,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六国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合作的重点方向、相互关系的准则和对外交往的基本立场达成了新的重要共识。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
元首理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发表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合组织接纳新成员条例》和《上合组织议事规则》。
2011年6月15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围绕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凝聚共识、巩固团结的主题,总结过去成就和发展经验,在深入分析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的基础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2年6月6-7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作为主席和国家元首主持会议。与会领导人就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规划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达成新的重要共识。元首们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10个文件。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一致同意接纳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
2013年9月13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与会各国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峰会批准了《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年)》。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在峰会上,中国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举行。与会者就进一步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工作、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内部长期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地区安全、加强务实合作以及当前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凝心聚力精诚合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再上新台阶》的演讲,提出四点主张。元首们签署并发表了《杜尚别宣言》,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批准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修订示范备忘录。
2015年7月10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会议的主题是规划本组织未来发展,就本组织发展和重要国际和地区问题协调立场。东道国俄罗斯总统普京主持了会议。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团结互助共迎挑战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讲话。我们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乌法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文件,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通过了关于启动接纳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程序的决议,发表了《成员国元首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声明》、《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和会议新闻公报。
2016年6月24日,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与会者就共同努力应对新的地区和国际挑战、全面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水平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深入交换了意见。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巩固团结互信全面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重要讲话。元首们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5周年塔什干宣言》,发布了新闻稿,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执行计划》等文件,见证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备忘录》的签署,相关部门授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
2017年6月9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与会者就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任务和前景,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团结合作开放包容共建安全稳定发展繁荣共同家园》的重要讲话。元首们签署并发表了《阿斯塔纳宣言》,发表了新闻公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批准了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等7项决议。峰会期间,各方授权代表还签署了《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与发展纲要2017-2018年联合行动计划》和《上合组织秘书处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谅解备忘录》。此外,本次峰会决定中国将担任2017-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于2018年6月主办下一次峰会。
2018年6月9日至10日,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中国青岛举行。在习近平主席的主持下,与会各国领导人就当前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以及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构建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元首们签署并发表了《青岛宣言》,发表了《新闻公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的共同致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应对上合组织地区疫情威胁的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并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实施纲要(2018-2022年)》和《上合组织成员国2019-2022年合作纲要》等12项决议的批准协议。峰会期间,各方授权代表还签署了《落实2019-2020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联合行动计划》、《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利用莫斯科地区情报联络中心案件数据库执法平台通道全天候联络站开展信息互助的规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跨境运输的合作备忘录》。 此外,本次峰会决定吉尔吉斯共和国将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9年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行。编辑: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民自发贡献,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文(http://www.chuangzai.com)仅提供信息存储空服务,不拥有所有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涉嫌抄袭侵权/非法内容,请发送电子邮件至907991599@qq.com举报。一经核实,本网站将被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