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初中小学学生转学条件
松江区初中小学转学
(一)适用的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上海户籍学生随父母在沪户口迁入松江区;
(2)松江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海外)返回松江区。
2.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转入松江区有空空余名额的学校就读: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变更为松江区;
(2)符合当年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非本地学生。
注:
1.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学生在纪律处分期间不得转学。
2.原则上不会在学期中间转学。
(二)转让和安置
总体安排。
受办学规模和班级规模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经贸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三鑫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乐学校等小学段原则上不安排转学生。不符合公办学校当年入学条件的,以空额度的政府购买服务安置在民办小学或初中。
注:资料来源于松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