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人员(以深圳为例)。
2.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近期在本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4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圳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4.华侨、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近年来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以及连续两年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住证,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