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0月15日24时结束2021年汛期
【/S2/】10月15日24时,我市2021年汛期结束。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我市汛期一般为5月1日至9月30日。在特殊情况下,市防指可以决定延长汛期。10月以来,我市秋汛形势严峻复杂,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危害大。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防总的安排部署,市防总及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s2/】鉴于今年秋季汛期即将结束,今年晚些时候我市洪涝风险明显降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10月15日24时决定2021年汛期结束。
转入非汛期后,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水雨情预报预警;继续加强工况实时监测,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做好今冬明春蓄水保水和农业抗旱工作;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水毁工程恢复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联系,做好战争准备。如遇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