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事项 |
3月 | 1日前 | 公布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
4月 | 20日—27日 | 在成都市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核对。 |
20日—27日 |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高新区户籍毕业生,向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益州大道中段999号)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
4月20日— 5月2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
30日前 | 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简章。 |
5月 | 9日—13日 (工作日) |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向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益州大道中段999号)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
6月 | 10日 | 小学毕业生家长查询公办初中入学对应区域。 |
10日—11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参加直升。 |
14日 | 组织开展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
15日 | 公布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
17日—20日 |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29日 | 市教育局公布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 |
30日 | 组织开展区属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7月 | 5日 | 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
7日 | 组织开展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8日—9日 | 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 |
11日 | 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区属民办初中补录计划。 |
12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
14日 | 组织开展区属民办初中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补录结果。 |
12日—15日 | 学生按录取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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