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第1张

202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优秀人才 共计49人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学科急需人才,年龄允许放宽5岁。急需学科人员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4月1日9: 00至9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日9时至9月27日16时;

3.答辩陈述:4月1日至9月28日9:00-16:00;

4.一审异议处理:4月1日9:00-9月28日18: 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经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此公告为长期招聘职位,无开考比例。公告后7个工作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而职位已经有人了。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申请人应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时期、起止页码以及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排名、研究经费等信息。)以及“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中的研究奖项(注明排名、奖励等级等信息)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到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册员工;

④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满5年的公务员,或按规定(含明确约定)已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资格审查

考试前,学校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中共党员证等。).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评估方法

考核方式为面试。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以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合格医务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如考生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不予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被通知到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2.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学校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关系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拿到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89668027,89668028

七。招聘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5-83230723。

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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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465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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