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来石家庄需要提前报备吗?
疫情防控期间,凡从境外进入石家庄的人员(包括从我省口岸进入省内、在省外口岸转道的人员),应在到达前14天向所在单位、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或拨打110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本人基本信息、入境时间、过境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情况;入境人员的亲属、单位应在其入境前向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报告或拨打110报警。
各用人单位、企业、宾馆、出租屋等单位和个人得知境外入境石材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发现从境外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