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类标准是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我国医院资质的评价指标。医院按规模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医院分为一、二、三级,三级医院分为四级,一、二、三级医院分为四级。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在20张以上的。分类主要依据床位数:100张床位以下为一级;00-499是二年级;500张以上为三级。分级是根据医院规模、软硬件设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