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哈市一女士万名表丢失被捡到,拾到者:走法律程序我就还你

年哈市一女士万名表丢失被捡到,拾到者:走法律程序我就还你,第1张

19年哈市一女士26万名表丢失捡到,拾到者:走法律程序我就还你

家住哈尔滨的郑女士丢失了一块价值26万元的卡地亚手表。民警通过监控帮她找到了发现者林女士。

郑女士与林女士约好见面地点,通过微信给对方转账2000元作为报酬。

但林女士一直不收这笔钱,也一直不愿意把捡到的手表还给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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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见面时,林女士居然提出了一个让郑女士不解的条件:走法律程序我就还你。

最后林女士只拿了1000元,把手表还给失主郑女士。

别人捡到的东西要还回来。除此之外,还有视频监控和警方证词。为什么林女士宁愿少拿报酬,也要坚持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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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丢失了手表,警察帮助联系了失主。

2019年12月15日上午,郑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媛媛在远大购物中心的一家早教中心上课。

不久前,她出差了。为了弥补女儿失踪的陪伴,郑女士答应下课后带媛媛去操场玩。

10点下课,母女俩从早教中心直接去了商场四楼的操场。

正当她玩得开心的时候,郑女士突然接到了店里员工的电话。当她得知一些顾客抱怨店里的麻烦时,她不禁感到紧张。她赶紧抱起媛媛往电梯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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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在市中心开了一家美容店,在业内小有名气。

她对顾客的投诉总是非常谨慎。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店里的生意,还会毁了她在业内的名声。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商店。

但是年轻的圆圆不懂这些。“我不想回家,我还没玩够!”

不管她妈妈怎么哄,她都拼命挣扎,一直哭。

她抱着孩子,背着背包,从商场一路小跑到了地下车库。郑女士出了一身汗,袁媛哭得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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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的停车位,她把袁媛放下,气喘吁吁地,脱下她的貂皮大衣,脱下她的外套给袁媛。然后她把两件外套叠在一起,套在左臂上,用右手领着袁媛走向她的汽车。

一辆车按喇叭从他们身边驶过,有东西从郑女士的左臂上掉了下来。他没看见也没听见,因为他的外套挡住了。

车一启动,郑女士一踩油门,向自己的美容店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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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下午4点多,郑女士终于用尽全力将投诉的顾客打发走,打算洗手开始吃饭。

用手对着水龙头搓,郑女士顿时惊呆了。她发现自己每天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不见了。

那是一块卡地亚手表。2012年和老公去香港度蜜月的时候,老公花了26万给她买的。这块表有唯一的编号,她保留了当时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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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非常喜欢这块手表。每次出去学习培训,见客户谈业务,她都穿。

手表不见了,郑女士心急如焚,感觉自己好像丢了魂一样。

考虑了一切,她回忆了所有可能丢失手表的地方,认为最有可能的地方是李群远大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

郑女士找到购物中心的电话,马上打过去,要求监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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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郑女士得到了回复。正如她所料,监控看到两个大人带着一个孩子在地下车库里走,路过郑女士放下孩子整理衣服的地方。其中一人弯腰从地上捡起东西后,三人又往前走,钻进一辆车开走了。

紧张的郑女士松了一口气。

不久,郑女士再次拨打110,告知了自己手表丢失的事情。

漓江派出所王警官一一记录,并陪同她来到购物中心监控室。她看见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女人正弯腰捡东西。她站起来环顾四周,然后跟着另外两个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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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车牌号,民警找到了车主的电话。

郑女士记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先在脑子里盘算了一下,准备费用会比较合理,然后按照电话打过去,试图和对方约好取回手表的时间和地点。

没想到,虽然拿到了足够的证据,但是拿回手表并不顺利,这个过程充满艰辛。

但是我急着要拿回来,对方却不肯退。

“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电话响了一会儿,终于声音来了。

晚上八点半,忙碌了一天的人也该有清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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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再次拨通了警方提供的失主电话。几秒钟后,一个女中音走过来:“请问你是哪位?”

听到对方的声音,郑女士有些激动:“你好,今天早上在李群远大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捡到一块手表了吗?”之后,郑女士静静等待对方的回答。

“对不起,我现在很忙。”之后,电话那头传来“哔,哔,哔”的声音。

郑女士就像被泼了冷水。她担心如果再打电话,会得罪对方。她会耐心等到第二天,让警察出面帮忙协调解决问题。

王警官听了郑女士的话,亲自拨通了车主吴先生在派出所的电话。吴先生自己接的电话。

“对,我老婆在地下停车场捡到一块表。”我听警察说是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他的。吴先生找到了他的手表,没有什么可隐瞒的。

“那块表是郑女士丢的。能不能尽快还给她?”王警官说话直接。

“我们会还的,只是最近太忙了。请她联系我妻子。”吴先生给了他妻子林女士的电话号码,王警官也给了他郑女士的电话号码。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但是10多天后他们又因为这个事情去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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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天过去了,郑女士没有接到林女士的电话。她是个不耐烦的人,无法克制自己不再等待。

郑女士打电话给林女士。不用说,林女士也知道自己是手表的主人。

“嗯,我明天下午要去超市。你5点在门口等我。”郑女士在电话里提出见面。

林女士毫不迟疑地说出了超市的名称和地址。挂电话前,她还提供了自己的微信号,两人互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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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郑女士在店里安排好事情,提前到达约定地点。

5点左右,林女士推着购物车从超市出来,两人第一次见面。

郑女士先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然后在微信上给林女士转了2000元。

但是林女士说她出门的时候很匆忙,忘记拿出手腕带了。她要赶去亲戚家,只能等下次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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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为此白跑了一趟,没办法,只能再等一次。

第二天,郑女士提醒林女士收下2000元,林女士说不在乎钱。

看着林女士的打扮,郑女士也觉得自己不缺钱。

没有了手表,郑女士的生活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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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受邀担任某美容学校培训考核班的裁判。眼看时间越来越近,她想在那之前拿回自己的手表。

12月23日,郑女士在微信上给林女士留言,表示急需手表,问她有没有时间见面。

林女士说,当天晚上要去体育中心的健身房,8点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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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间点,郑女士原本约了一个老客户来店里,但是为了拿回手表,她和客户见面的时间只能推迟到第二天。由于这个原因,顾客仍然不高兴。

郑女士认为这是她与林女士的最后一次见面,所以她在7: 30到达体育馆。

直到8点半,林女士才从健身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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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一见,急切地招呼道:“上次给你转的钱过期了。我再翻一遍。请把我的手表还给我。”

“对不起,我记得我把手表放在一个盒子里了。我不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没有发现。”

听到林女士这样说,等了一个多小时的郑女士忍不住咆哮起来:“你不想还了吗?手表被你带回家了。怎么没突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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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了。我能怎么办?”郑女士也没示弱。她转身背着健身包走了。

郑女士咬紧牙关,决定再次向警方求助。

第二天,王警官联系林女士,让她当天下午14:00带着手表来派出所。

郑女士希望尽快拿回手表,但她担心林女士会提出任何借口。她找出了当时买表的凭证和发票,咨询了法律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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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朋友发的这段话,郑女士直接转发给林女士,还强调自己有手表号,购物发票,还有购物中心的监控证言。如果林女士不还,那就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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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去派出所的林女士在路上,只听到手机里不时传来“滴滴”的声音。她在红绿灯路口停下来,找到了郑女士发的所有微信,里面也提到了法律。她也不用提有多生气,觉得郑女士很没礼貌。

本来她是带着手表来的,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决定不退了。

面对精彩的条件,提出很多建议期待回报。

“你以为只有你懂法律吗?”在派出所见到郑女士时,林女士气愤地问,并向民警出示了郑女士发给她的微信。

看到两人吵架,王警官和同事赶紧过来劝架。

手表账单(郑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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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属于刑法范畴,法律条文确实有此规定。平时丢的都是小东西,因为金额不大,有的捡到的人是自己人,法律也不追究。但是,如果遗失物数额超过一万元,就成了侵占罪,受法律约束。十几万是一笔巨款,郑女士的手表价值26万。”王警官向林女士解释。

就在这时,郑女士从包里拿出了购买手表的凭证和发票,交给了王警官。

“过几天有人来找我要手表怎么办?如果是错的人,我就只能等着打官司了!我不能把我的表给她!”林女士在路上打定了主意。

见林女士有顾虑,王警官出面调解。“那好吧,我们开一张受理证明,你俩签字,加盖我们派出所公章,事情就解决了。”

“我想问,你怎么证明我捡到的手表值26万?现在很多人喜欢买高仿手表,把正品手表换成高仿手表。故意把高仿扔掉,然后找人要正品发票。有人遇到过这样的事。”林女士反驳道。

手表编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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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上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不能拿出来看看吗?”郑女士指着购物券上的一串数字说。

“既然你的表这么贵,那里面的每一个小零件也是贵的不是吗?这些年有没有失败过?维修过几次,更换过哪些零件?有人知道吗?另外,你的手表从手腕上掉下来了。谁能保证它没有损坏?”面对林女士的一系列提问,郑女士一时语塞。

“既然我承认找到了手表,我打算归还。现在,我只想通过正规渠道退货!”听这话的意思,郑女士还是拿不回手表。

“监控里看到的是你捡到了手表,警察可以作证。这不是正规渠道吗?”郑女士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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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你是按损失处理的。然后,你去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我就还你!”听了林女士的话,郑女士就像是被“暴力袭击”了一样,警察觉得为难。

一怒之下,郑女士给电视台打电话,希望曝光这件事。

零距离专案组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节目播出后,大量舆论转向郑女士这边。

有网友认为林女士是想通过法律程序获得更高的报酬。《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规定: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不藏匿赃款的,最高可获得遗失物价值2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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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网友猜测林女士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她准备换一块假的卡地亚手表还给郑女士,把真的占为己有。毕竟她捡到的那块表的号码从显示器上是看不到的。

有网友评论林女士和丈夫都不是合格的父母。

当你在商场的车库里发现东西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应该是送到商场的服务台。

当着孩子的面,把捡到的手放在口袋里,然后一走了之,真的很不像话。

下次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会学会用父母的方式去处理。如果他没有把握,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看过这个节目的律师都为林女士出了力,并在公开场合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每个公民发现他人财物,都有返还的义务。不还就是不当得利,违法。如果故意拖延不还,就是侵占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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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向郑女士提出建议,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林女士必须败诉。届时,她将需要承担双方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如果手表有任何损失,她也必须赔偿。

而林女士委托的律师认为,拾得物找到后正确返还也是拾得人的法定义务。

走法律程序,避免退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骗局,拿到法院的判决文书,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此事在社会上持续发酵。在相关部门的催促下,民警多次要求郑女士和林女士做出调整。

在舆论的压力下,林女士听从了周围人的劝说。最终,2020年1月2日,在民警的见证下,她将捡到的手表归还给了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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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郑女士对追回的手表没有提出异议,并付给林女士1000元作为感谢费。

手表事件终于在岁末年初尘埃落定。

也是美德之地,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后来林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后悔自己捡手表时的侥幸,后悔没有在这件事上给孩子树立好榜样。毕竟有时候生活中要有一些东西,要一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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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类似的情况发生了。市民王先生丢失了一台价值5万多元的单反相机。

最后,民警通过大量数据比对分析,确认了取相机人员的身份。

随后,民警上门通过法制宣传做思想工作,拾得人员将相机归还当事人。

引用:

新闻晨报:“女子26万明手表在停车场丢失。如果你找到了,经过法律程序我会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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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431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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