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22年3月25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识别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居住地(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并有效)、学校(仅限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在四川省内。
(2)驻川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省居民,可以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识别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2)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各类评审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程序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证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地、部队驻扎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地、部队驻扎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确认流程
(1)网上申报
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两次认定。上半年为3月25日至7月22日;下半年是10月8日到12月22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3月25日上午8时至4月25日下午18时;
下半年:10月8日早8点至10月31日晚18点。
各市(州)具体报名时间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查询相关网站公告。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户,完善个人信息,在我省注册期间登录注册。
2.应用网站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不得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后,根据相应认可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可公告,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系统可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无法通过国家信息系统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薛鑫网上申请。com www.chsi.com.cn),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录取。建议申请人在薛鑫核实自己的学历。com,无法验证的尽快申请认证报告;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可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台湾省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有效期5年。驻川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属单位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识别和接收证书
各认可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在受理申请截止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作出是否认可的结论,并通知认可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评审机构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属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错时错峰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评审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表由各认可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截止日期(即现场确认截止日期)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的结论。教师资格证的领取时间和方式见各认证机构的通知。
申请人可关注户籍地、居住地、学校和部队驻地认可机构的相关通知和公告,按照当地认可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和体检。
(2)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提交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可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的归档工作。
附:1。各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