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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6月2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沈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管辖,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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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原局长沈被“双开”,被批“在案件侦办中谋取利益”
极端主义记者黄嘉琪
据辽宁省纪委6月10日消息,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沈于去年11月16日被调查。落马前6天,他还在参加市委召开的会议。在任期间,他跨省抓捕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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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在案件侦查等方面谋取利益”[S2/]
沈,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他拥有大学学位和硕士学位。
沈在辽宁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曾任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厅级),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厅级),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处级)。
2017年6月,沈调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公安局党组书记、督察长,同年8月任盘锦市公安局副市长、局长。
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沈分管公安、司法、缉私,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法学会、国家安全局。
2021年11月16日,沈被调查。在他倒下的六天前,他还在参加会议。据盘锦市公安局网站信息,11月10日,盘锦市委召开全市新任政法干部集体谈话会。时任盘锦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沈出席会议。
辽宁省纪委通报,沈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有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出访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终止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盘锦市委委员职务;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申来源:盘锦市公安局网站
任职期间跨省抓捕律师
在沈任职期间,辽宁盘锦警方跨省抓捕律师。
2021年7月31日,知名律师周晓因寻衅滋事罪被辽宁盘锦从广州家中带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周筱云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市局成立专案组,此案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同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盘锦警方查明,滕德荣之子滕若涵与律师聂敏、周小云有预谋。聂敏提供材料,滕若涵向周小云提供报酬,周小云在国内外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都触犯了刑法。
2021年9月30日,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聂敏、周筱云、滕若涵不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三人的上述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后果尚未达到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来源:辽宁省纪委、盘锦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