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海尔燃气灶2022-09-01  18

北京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一、共有产权的住房可以出租吗?

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办发〔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持有机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份额取得相应部分的租金收入,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具体约定。购房人应在市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上发布租房信息。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另行制定。”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合同中也设置了租赁相关条款。共有产权住房租赁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租赁管理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纳入本市租赁监管范围。

二。租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手续?

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实行封闭式管理。其出租不同于其他产权住房市场出租行为,需要在政府指定的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完成房源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购房、租房前,应征求中介机构的同意,并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达成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如何登录市级网络服务平台?

市级网络服务平台由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搭建,网站:gycpt.bphc.cn。

个人登录后可以在服务平台中浏览相关信息,注册后可以使用平台的各项功能。

四。共有产权住房租赁资格的核实方式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采购人资格验证主要采取网上验证的方式,采购人无需提供额外材料。经核实,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在服务平台发布租房信息。

【/s2/】五、买家对验证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购房人未通过核查,可向共有产权房屋中介机构政府份额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申请复核。审核结束后,将再次进入该机构的审核阶段。

六。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的租金收入是如何确定的?

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入采取固定方式收取,由各区政府根据区域市场租金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兼顾购房人实际投入情况综合确定,并在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面积相近的房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入按同一标准执行。政府物业租金的固定收入会随市场租金水平而动态调整。

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委托机构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参照公共租赁住房评估项目周边市场租金的做法,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评估指引》(顾北〔2019〕020号)文件执行。

八。租金固定收入将如何支付给代理公司?

共有产权住房租金额度收入采取基金抵扣的方式收取。购房人收到租金后,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额度收入将按约定划入持有机构指定的账户。如因承租人未支付租金导致扣款不成功,购房人应及时联系承租人支付租金。

九。持有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租赁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屋购买人的计划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区域市场租赁价格的,持有房屋的机构可以选择是否批发出租房屋。

十、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否代理共有产权房的租赁经纪服务?

公共产权租赁住房通过市服务平台发布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提供其代理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

XI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可以发布共有产权房的出租信息吗?

公共产权租赁住房由市服务平台发布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可发布租赁信息,租赁码和二维码应同步发布。

十二。房屋租赁企业可以从事共有产权的房屋租赁经营服务吗?

你不能。除代理机构外,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为共有产权房屋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

十三。共有产权房的承租人可以将房屋转租吗?

承租人将共有产权的房屋出租后,不得将房屋转租。

十四。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何重新办理?

购房人在市政服务平台重新提交租赁申请,经核实后可再次租赁。签订新的住房租赁合同的,按照新标准收取固定租金收入。

十五。购房人未经持有机构同意对外出租应承担什么责任?

共有产权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中介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房屋或缴纳政府份额产权租金收入的,应按共有产权房屋购买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将违法期间政府份额产权的固定租金收入返还中介机构。市、区住建部门将对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不良记录纳入管理系统、追究违约责任、暂停住房回购和上市手续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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