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40号公告
近期全球疫情仍处于高流行水平,国内疫情发展迅速。此外,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的大规模流动,增加了各类职工的聚集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疫情输入和传播的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工作人员暂停来(回)我会工作。按照“补齐补齐”、“触底存量”的原则(自加入之日起计算),对我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省内地级市、直辖市为全区)所有返回我盟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实施至14天结束。
二。凡来(回)我会14天内报告1例及以上病例,但未划分为中、高风险区的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已返我团者,按“补满补齐”、“存量触底”原则控制14天(自入团之日起计算)。
三。从国内低风险地区(地级以上地区为整体低风险地区)来(回)我盟的人必须提前通过“阿拉善健康宝”小程序向所在社区如实申报登记。联盟各交通口岸要认真核对联盟成员申报的“阿拉善健康宝”信息,对符合首次入盟条件的人员继续进行一次免费核酸筛查。
四。要求全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娱乐等场所及其他经营主体申领“阿拉善健康宝”场所二维码,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需扫码登记查验。
5.全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即日起暂停一切大型聚集活动;尽量减少线下会议和培训,提倡线上会议和培训,未经批准禁止50人以上的会议和培训等聚集活动;要严格落实人员准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查码、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出行和活动计划,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从工会返回的人必须在返回工作岗位前24小时内提供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因管理失控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旗(区)、苏木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根据防疫工作的需要,随时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有生活史的人群开展扫荡工作,发现疑似人群及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
七、确保疫情期间交通畅通。或者往返我盟从事生产生活和防疫物资、邮政快递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必须在48小时内严格查验健康码、乘车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全程闭环管理的前提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
八、对来(回)我盟的货车司机和其他流动人员,在首次入境点免费核酸筛查结果未发出前,一律实行相对闭环管理,货车司机必须在指定的休息区和加油站休息、进食和加油。
九。各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和各类市场经营者应主动检查从业人员的居住史和接触史,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对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当地总部报告。
十、广大居民要规范戴口罩出行,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早接种疫苗(包括加强注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避免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我国高风险地区的邮购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家庭聚餐一桌不允许超过10人。喜事推迟,丧事简化,酒席不办。对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XI。本公告未涉及的控制措施仍按欧盟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原公告执行。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控制政策。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此前发布的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