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37232元-201426元
【/S2/】2020年宁夏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尚未公布。
根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数据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我区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批复》,现将我区2020年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计发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参数
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2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8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3071元。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计算口径为67142元,退休养老金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为82620元。
二。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统一核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2019年可继续为37232元(62054元× 6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正常调整为201426元(67142元× 300%)。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能力确定,在37232元-201426元之间;新增医保参保人员核定缴费基数范围与2019年底集中支付人员一致;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统筹地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7232元;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标准以37232元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四)2021年及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67142元计算。
三。2021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按本人申报工资在67142元的60%至300%之间核定,即40285元至201426元。
四。福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标准
所有涉及上述公布参数的处理均按公布的标准执行。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基数为7346元/月;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与缴费基数核定口径一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拨基数上下限分别核定为7346元的300%和60%;男职工一次性护理补贴按4599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