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公共机构防疫要求
一、安全承诺书
一般考生应在考前14天完成上海市“报考码”和“交通大数据出行卡”报名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独立健康监测工作,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二。考试前
建议考生考前在上海停留14天,按照“全程接种”的原则完成疫苗接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48小时内提供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考生对与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有关考试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以及相应通知和承诺书的内容。
三。考试日
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验证。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需接受安全检查和防疫指导,并在考前48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并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上海市《报考代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核实,上海“应用代码”显示绿色代码(当日更新),“交通大数据出行卡”显示绿色代码(当日更新)。如果核酸报告阴性,体温检查< 37.3℃,没有异常情况,可以进入检查。
四。考生承诺书,由本人填写并签字,进入考点时应主动交给监考老师。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在检查前1个月内,被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已痊愈确诊病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排除疑似病例。
2.考试前14天内,你在新冠肺炎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24天内,有国外居住史。
4.考前21天内,从或通过本市或外省市疫情高发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所辖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封闭式管理区域。
5.考前14天内,来自或经过本市疫情处于危险状态的县,外省市疫情处于危险状态(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为县所辖)或有本地病例报告的地区。
6.考试当天,上海的“报考代码”显示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或者“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为非绿色代码。
7.检查当天,经两次现场复查,体温≥37.3℃。
8.检查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随访和医学观察期间,已治愈出院的确诊患者和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满前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处于闭环管理或“2+12”健康监测管理期者。
9.审查文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条款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存在可疑情况。
六。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必须出示本市二级医院的诊断书,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证件者,不得进入考试。
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积极及时了解相应考试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备考期间,考生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区域,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各种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两点一线”。
3.要求考生在考试当天自带口罩。他们进出考点、考场、考试过程全程都要戴口罩,除了检查身份时要摘下口罩。
4.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和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有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可转入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予递补。检查后要配合医生就医。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院。
5.鼓励考生自行前往参加考试,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并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次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安排,错峰离开。
八。考生作出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居住史、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影响和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与考生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gov.cn/)网站首页滚动栏和“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发布的相应通知和承诺书内容。
附件:
候选人的承诺
注:信息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