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公告(第3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我国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起,对来(或回)我市的人员(或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的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进行5次核酸(第1、4、7、10、14天)。
二。对从我国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回)我市(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全部实行“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共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对我国所在县(市、区、旗)出现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来(回)我市的人员,自报告病例之时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之后根据疫情情况,
四。从我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来(回)我市的人员(或通信行程代码标有绿带*)需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在高速公路检查站或“一站一检”取地面核酸样本,闭环控制,直至
5.从我国低风险地区来(回)我市的人员(健康码、通信行程码均正常)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在公路检查站或“一站两站”进行地面核酸采样,体温检测正常后通行。
不及物动词实行7天及以上封闭管理后,返乡大学生需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离校回国,并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报告。符合条件的不再集中隔离,实施7天居家后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确需隔离的,各旗市免收集中隔离费。
七、对抵达我市的货运汽车驾驶员和乘客严格查验健康码、乘车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48小时内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采样,登记详细情况。超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抗原阴性放行,动态跟踪核酸结果,实行“收、留、追”措施。途经中高风险区域或乘车码上带*的绿色标志的驾驶人和乘客,应当在到达前24小时向收发货单位报告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计划到达时间等信息,到达后严格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八。对入境人员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 ,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14天,然后(返回)到我市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报告,全部实行“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第二天和第七天将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九、落实核酸检测结果互认要求,在自治区内已做落地核酸检测,当天到我市的人员,不再进行落地核酸采样。从低风险地区来(回)我市的人员,落地核酸检测后发放落地检验样本证明贴,市内流动不再重复。
十、全市民航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电影院、景区、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人员聚集场所,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温度检测、通风消毒、保持社会距离、查验卫生守则、乘车守则等防控措施。
十一、一般公众除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县(市、区、旗)。确实需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返回前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到达后应积极配合境内实施相关管控措施。
十二、陆、空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环境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差,如确需出差,必须符合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十三、广大群众应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积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漏报、缓报,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故意绕道逃避检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城市,呼伦贝尔市感染肺炎。
防控总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