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一批公共保障房

地震波2022-08-29  10

2021石家庄第二批保障房入住通知(时间+地点)

2021年石家庄市华普苑等第二批72个保障房小区将于2021年11月13日开始入住,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家庭请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注的电话和时间与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一、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3:30-16:30

二。搬运地点和搬运材料

地址:以通知为准。

搬运材料:

①经济适用房入住通知

②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3份(首页和本人页)。

③承租方及保安人员1寸照片,每人2张。

④承租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相关费用

①所有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②房租:12月份一个月的房租

③经济适用房押金:1000元,廉租房一套,公租房3000元。

其他费用:以通知为准。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致电相关部门。

四。注意事项

1.廉租住房家庭凭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或委托人办理入住手续。

2.公租房家庭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可代他人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3.受疫情影响,谭安小区4号楼、安苑小区C区3号楼1单元、南荷苑小区1号楼、东安小区2号楼、全城绿洲19号楼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4.近期以发热、咳嗽、中高危逗留史、隔离区等向区住建局报告协调。

五、特别提醒

1.11月29日之后还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2.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严格遵守保障性住房使用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旦发现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纳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申请住房保障不收费。市区每个街道办都有专门的受理窗口,你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申请业务。请不要相信“可以出钱买经济适用房”,谨防被骗。

4.我市公共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5.入住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个人要配合入住社区管理部门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等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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