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嫖娼或者强奸?
2008年2月18日,家在安徽省东至县的徐在金、查道友和许文胜,
他们打了一个电话给一个叫詹的女孩。这个詹是的一名高中生。她在学校是个“鸡头”,就是有人要,就会问她。
詹然梦
而且学校里很多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经常把同学介绍给别人,她从他们那里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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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三个男孩告诉詹带一个女孩过夜。
他们约定的地点是东至县的一家宾馆。
不久,詹带了一个女孩出现。这个女生高三,名字叫沈,19岁。
沈
三个男孩和两个女孩。他们见面后,先在外面吃了顿饭,期间几个人喝了酒。
喝了三次酒,吃了五种口味的食物后,他们住进了之前定好的友谊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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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三个男生住一个房间,两个女生住一个房间。
然而,在睡觉前,詹孟然这个“鸡头”向三个男孩打了个招呼,她就回家了。
于是213室就剩下了两个女生,留下了19岁的沈。
到了半夜,查道友无心睡觉,就先进了沈的房间。他发现沈在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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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侵犯了沈。
之后,徐在金和进入213房间与沈发生关系,两人最后睡在该房间的另一张床上。
判决截图
第二天醒来,沈穿好衣服,什么也没说。她从100块钱里找徐在金要钱。她说她要回去上课,然后打车。
查道友给了她1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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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又过了三四个月,沈都没有找过他们。
然而,三四个月后,徐在金、查道友和许文胜收到了起诉书。
沈指控他们强奸。
这一下,三个人都傻眼了。
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都参加了工作。
怎么会涉嫌强奸?
他们大呼冤枉,说不是强奸,是嫖娼。
不管是强奸还是卖淫。说明一件事,这三个人都不是好东西。
但必须明确的是,强奸是要受惩罚的,严重者可判死刑。
但是嫖娼的性质要轻很多,处罚力度没有那么大。
于是,他们三个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他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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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父母联系了他们的律师,认为他们的孩子在嫖娼。
然而,沈坚持说他被强奸了,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那么,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呢?
被判五年
想知道是强奸吗?还是嫖娼?
我们必须调查。
先调查女生沈,沈说她被逼了三次,那晚被侵犯只是三次中的一次。
沈说他被逼过很多次。
她说那天晚上她喝醉了,躺在床上不省人事。
至于她有没有被侵犯?被几个人袭击了?
她不清楚。
然而,她觉得好像有两个人侵犯了她。
记录信息区域
注意,她说的似乎是,但她不确定。
但三个男生经过调查,都承认侵犯了女生。
也就是说,他们三个确实侵犯了那个女孩。
但是,这种攻击行为真的是强奸吗?
还是嫖娼?
东至县法院认为是强奸,结果是强奸。
因此,他们判处三名男孩五年监禁。
至于“鸡头”,詹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她介绍卖淫。
判决截图
这里有一个矛盾。如果詹是介绍卖淫,那三个男孩是嫖娼吗?
三个男孩的家人不满,他们想知道,判他们强奸罪的证据是什么?
相关部门给出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
2008年二月和三月的一个下午:
判决截图
也就是说,他们连具体哪一天都不知道,最后的结论是强奸。
你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
他们说通过忏悔。
没有证据,只有口供。可行吗?
这能说服三个男孩的家人吗?
他们想让人知道具体情况,判刑都可以,而且要有证据。
更重要的是,沈觉得这个女孩好像被两个人侵犯了。
但是,最后,你是怎么得到三个男孩的?
其中一个是不是被冤枉的?
还是三个都被冤枉了?
还是那句话,用证据说服他们。
怎么取证?
当时酒店没有摄像头,又是深夜发生的事情,没人知道情况。
唯一知情人,鸡头说,那晚他们两个姑娘都没喝醉。
他们知道那是什么。
没醉,沈也没反抗,就是征得她同意,她才嫖娼的。
况且第二天,沈醒来后,并没有觉得不妥,而是穿上了自己的衣服,要了100元钱就走了。
过了很久,她也没再提。
可是,为什么过了三四个月大家都淡忘了的时候,你又说出来?
他们不服气,想上诉。最起码你得把具体时间定下来吧?
现在是二月还是三月?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是强奸还是嫖娼?
提供证据
面对三个男孩家庭的质疑,东至县的“大叔”很快给出了回应:
警察回应
他们说事情发生在2月19号晚上到2月20号凌晨。但是,这个时间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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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2月19日至2月20日凌晨期间,女生沈与男友通话三次,每次通话持续数分钟。
说明姑娘很清醒,但没醉。
如果她喝醉了,不知道能不能给男朋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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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时间肯定不对。
更重要的是,当晚凌晨三个男生互相打电话,但按照上面给出的时间,应该是在一起的。
人在一起,需要打电话吗?
时线
所以,时间不对。如果真的是这次,那晚对三个男生都有利。
女孩没有喝醉,没有反抗,也没有嫖娼。
“大叔”给的时间被他们否定了。
“大叔”也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就把时间改到了2月18日晚上和19日凌晨。
但是,家里人又不干了。
他们觉得一点都不严谨,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他们意见很大,但是“大叔”又提供了一个证据。
这个证据一提供,就让他们更加坐立不安。
什么证据?
酒店房间照片
案发酒店房间的照片就是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
然而,事情发生在2月18日晚上,照片却是在9月的某一天拍摄的。我想知道在此期间有多少人住在这里。
他们认为这个证据有点不可靠。
他们不认可这个证据。
一切等于“大叔”回应的东西都被他们否定了。
他们仍然认为他们的孩子在嫖娼。
而且,律师也谈到了这件事。律师说,在当时的情况下,当女孩第一时间没有反抗,当她醒来也没有报警。
本案很难定性为强奸,也无法收集到有利的证据。时间过去太久了。
还想上诉
三个男孩的父母,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进监狱,也不希望孩子留下这样的犯罪记录。
之后他们向池州反映情况,得知情况后要求东至县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该案被发回重审。
他们通过庭审后,还是觉得维持原判,相关判决书给了三个男孩的家属。
这一次,三个男孩的家人看到后更加气愤。
之前的说法现在都修改了。
好像,大概,所有这样的词都改成了肯定。
还把《鸡头》之前女生沈没醉的表白改成了醉了。
供词有修改的迹象。
总之,修修补补之后,会这样告知他们,维持原判。这是最后的结果。
三个男孩的家人看到判决结果都哭了。
他们去相关部门聚会,喊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还打电话让记者曝光这件事。当年,这件事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记者试图通过“鸡头”了解此事,但“鸡头”始终没有回复。
“鸡头”觉得委屈,她上诉。最后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然而,这三个男孩仍然被判处五年监禁。
记者联系了送“鸡头”和沈去酒店的司机。
本来是要采访的,但是记者到他家的时候,司机不仅溜了,还把手机关机了。
最后,我不知道该找谁去问这件事。
三个男孩的家人不服,他们要上诉。
至于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变了吗?
不知道,因为后续报道没跟上,我也不知道。
这个案子我能说什么?
所有参与的男女都不是好人。
再说沈,明知“鸡头”不是好人。你为什么要跟着她?我知道如果我跟着她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做了。
你自己不是好人吗?
其他三个男生也是,就算嫖娼也是道德问题,更何况他们还涉嫌强奸,却找不到任何有利证据。
一般来说,只要是违背女性意愿的,都是强奸。
所以,女孩一直说自己被侵犯了。要证明她有没有被侵犯,她得用铁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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