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斑马的脑袋2022-08-28  19

内蒙古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意见》(发改办〔2021〕12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内办发〔2021〕2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

首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程序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学科校外培训内容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二。科学制定收费标准。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应统筹考虑,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同班级设置的标准课程时长收费标准为:10脱产(不含1对1)30元/标准课时/人次,10-35班15元/标准课时/人次,35班12元/标准课时/人次。标准课程持续时间为45分钟离线。如果实际持续时间不同,将按比例转换。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无限制。培训机构可以在自治区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学生校外培训费管理参照执行。

三。加强收费信息公开。

各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连同以前年度的收入、成本、利润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情况等。,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当地主体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的类型、规模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四。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各地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学科专业校外培训收费实施情况的监管。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夸大培训时长等行为。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要依法严惩。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加强预期引导、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这个通知。

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23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8327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