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来历 教师节的来历
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教师节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中国迎来了第一个教师节。设立教师节的主要目的是肯定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贡献,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作积极性。
早在1931年5月,教育家太和程七宝就建议设立教师节,发表了《教师节宣言》,并报请当时的中央政府批准。1931年6月6日,第一次庆祝教师节的仪式在南京中央大学举行。但是,当时的教育部并没有批准把这个节日列入学校的校历。尽管如此,许多学校老师仍然在6月6日自动举行纪念活动。
1939年,当时的教育部规定每年8月27日孔子诞辰纪念日为教师节,并颁布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后来没有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教育工会同意取消6月6日教师节,改教师节与五一国际劳动节一起纪念。因为没有老师,实施效果很不理想。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关于设立教师节的报告》送到中央书记处,上报国务院。12月15日,北师大的钟敬文、启功、王子坤、陶大勇、朱智贤、黄季、赵卿焕联名提议设立单独的教师节。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不仅我国有教师节,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也设立了教师节,比如泰国的1月16日,德国的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