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第16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16号)
为高效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加码,努力以最低成本取得最大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移民实行“ 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各地低风险城市来(回)宁夏的人正常流动,不再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来(回)宁人员通过“来(回)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向目的单位、社区(村)或宾馆申报,并配合“
四。曾在聚集性疫情城市中高风险区或低风险区生活过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动词 (verb的缩写)疫情地区的高校,校园内无疫情,实行封闭管理7天以上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回南京。从学校到返回南京的目的地实行“点对点”闭环方式的,返回南京后实行7天健康监测,不再实行集中隔离。
不及物动词中高风险区域没有车辆和人员,交通卡口不再查控,可以正常通行。
七、全市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网吧、KTV、游戏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演出场所、餐馆、密室逃脱、剧本杀、棋牌室(麻将室)等场所要落实常态防控措施,正常开放。
八、各类会议和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报告要求,在落实“一个活动,一个方案”,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以正常举行。
九。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游客的组织、接待和游览工作。
十、广大公众,特别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接种加强剂全程接种,筑牢人群的免疫屏障。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南京市新冠肺炎防疫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