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怒江兰坪县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兰坪县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近期我国疫情形势严峻,局部地区出现在昆明(呈贡)、西双版纳(勐腊)、文山(麻栗坡)、德宏(瑞丽、龙川、盈江)、红河(河口)、临沧(镇康、耿马)、保山(腾冲)。为防止疫情输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风险,现紧急提醒如下:
1.凡有在昆明及省外边境县(市)和有病例报告地区逗留史的14天内来(回)兰州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卫生码绿色码,只能进入行程单上无高中风险的地区。进入兰坪后,24小时内主动做核酸检测。
二是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合理安排出行。除非必要,不要去中高危地区和已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因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应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严格配合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第三,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需要戴口罩,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保持通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期间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委、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接种强化疫苗,不断提高接种率,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接种,不断提高覆盖率。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禁忌症的人群,应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并加强接种。
5.请居民时刻保持警惕,以国家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最新疫情和国内外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兰坪县人民(包括来兰和回兰人员)应积极配合我县的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