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蓟州自然保护地最新规定
”“2022天津蓟州自然保护区最新条例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避免人身事故和野生动物伤害,切实做好我区自然保护区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公告如下。
1.本通知所指的自然保护区包括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蓟县中元古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蓟州区盘山自然风景区、天津蓟州周河国家湿地公园、天津夏颖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天津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天津蓟县国家地质公园、盘山风景区和天津黄崖关长城风景区[/],各自然保护区的具体范围以相关管理机构公布的范围为准。
二。未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展户外运动、探险、攀岩、露营、野餐、团建、自行车和机动车竞赛等活动。
三。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采伐、放牧、狩猎、捕捞、开垦、烧荒、采矿、采石、取土、挖沙、建筑等活动。
4.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确需进入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制定安全方案,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5.凡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及物动词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22—29142189。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