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起执行来(返)红河州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红河州来(回)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名单将于6月28日起实施
一、A类地区
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区。
二级和B级区域
中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危险区域。
三。C类区域
上海交通大数据出行卡上带“*”的区域。
四。D类区域
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上带“*”的区域。
2.最近14天有本地疫情报告的县市(辽宁省丹东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上述风险区域划分自2022年6月28日起实施。同时,对在州外宾馆、酒店、民宿、招待所等住宿服务场所居住14天以内的,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措施继续按照6月19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红河州疫情防控卫生管理措施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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