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兰考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第1张

兰州皋兰县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怎么处罚

兰州皋兰县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怎么处罚?

违反《皋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烧尽时间:

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3时至18时、21时至次日6时30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为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夕另有规定)、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三、十四、十五。每天早上7点到下午24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可以延长到农历正月初一凌晨2点。举办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防爆区域:

石洞镇(县城及东湾、庄子坪、魏家庄、鲍忠)、中和镇(109国道中和段)、九合镇(兰州西出口九合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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