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数千储户信息注册支付宝骗红包万,邮政“内鬼”获刑

恭贺新婚祝词2022-08-26  19

窃取数千储户信息注册支付宝骗红包24万,邮政“内鬼”获刑

支付宝红包首页

盗取储户信息注册支付宝新账户,从而获取新人红包,已经成为山东邮政集团两名员工的赚钱方式。
利用在邮储银行担任柜员的便利,两人盗取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公民个人信息5700余条,在支付宝上骗取新人红包共计24万余元。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事件,近日经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陶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

裁判网截图

银行员工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知情人”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陶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商河县分公司员工。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王利用被派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担任柜员的便利,多次登录银行系统窃取储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于注册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账户,以骗取新人红包。2020年4月,王因工作调动无法联系银行系统,于是联系了陶。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经事先协商,陶利用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担任柜员的职务便利,登录银行系统,将王事先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银行卡绑定,以获取支付宝新人红包。侯涛,以人民币15元左右的价格将自己手机号绑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出售给王,王再用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支付宝新人账号,获得平台发放的新人红包。【/br/】在此期间,陶向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751条,王利用上述公民个人信息采集平台发放新红包共计人民币240848.72元,向陶支付人民币88353元。
论文查阅了支付宝平台的红包活动规则,发现支付宝里新人的红包有两种。一种是“拉新红包”,即邀请好友首次注册支付宝,邀请者可获得10元至99元不等的红包。另一种是“新人红包”,即被邀请人通过手机号登录支付宝APP,完成实名认证及其他必要的身份认证(包括但不限于扫脸、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等。),被邀请者可获得10元至15元的专属红包。如果被邀请人收到并使用了专属红包,邀请人还可以额外获得10元红包。邀请人的红包可以累计,最多9999个红包。

新人支付宝红包活动规则

分别获刑4年、4.5年
2021年8月30日,商河县检察院认为王、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公众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商河县检察院请求判令被告人陶在全国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商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伙同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
2022年5月24日,法院对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8353元退还被害单位;被告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6月2日,商河县法院认定被告人王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2495.72元退还被害单位;被告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书显示,王、、均为90后,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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