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公告
南京林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林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急需学科见岗位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并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就业协议的人员,2021年毕业并在2022年3月31日(证书签署日期)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同期从境外教学科研机构毕业的人员登记为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2022年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2022年3月29日16:00;
3。答辩陈述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2022年3月30日16:00;
4。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2022年3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及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的,报名视为无效。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5× 45mm)免冠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及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该招聘岗位无考比。公告后7个工作日后,根据职位报名情况,不定时启动考核程序,职位同时递补。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1)考试前,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学校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为:试讲和心理测试。测试的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考试成绩70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70以下的不予录用。当场说出检测结果。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人才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确定。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
考察学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时,不予递补。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分数、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不予递补。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林业大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与新进员工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85427294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监督
南京林业大学纪检监察组织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监督。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联系人:常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