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2022-08-25  21

12月28日零时巴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附措施)

根据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提示要求,12月28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部分地区有重度污染风险。根据《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订稿》的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请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迅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及时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坚决确保应对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巴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管控措施:

1.各工业企业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产生产线或主要产排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所有商品混凝土企业要停工。

2.所有建筑工地应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油漆、切割和喷射混凝土。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任务外,停止施工现场所有土方作业(包括停止土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拌制石灰、混凝土凿槽等。停止施工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

4.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5.禁止在城市主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用木炭烧烤,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的一切吸食蜡制品的行为,禁止非法销售和使用散煤。

6.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加强城市主城区主干道冲洗除尘。

7.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除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任务外,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压路机、叉车等。)在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和应急维修机械除外。

9.禁止柴油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脏车进入市区。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重点车辆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应当实施应急运输响应。重型柴油货车原则上不得进出厂区(新能源汽车和符合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倡导绿色出行

10.建议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减少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1.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或传播未经授权或无根据的信息和谣言。

凡违反上述应急管控措施的,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查处。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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